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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如何制订购房预算

132****6524 | 2016-06-13 09: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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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0834

    买房产,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相当大的投资,不仅仅是了解房价,购房前还应当要拟订一个购房预算,通过几个方面量化的分析,对自己的投资进行可行性预测。 1.对地价的预测 商品房价格中,地价是构成房价的主要因素,房屋价值的高低关键就看房屋所在地地价的水准。在城市中,越是处于市中心地带或市政开发比较完善的地区地价就越高;相反,地域偏远,市政建设不够完善的地方,则地价就会远远低于市中心的地价。土地地价除个别城市外,现在许多城市已经公开。因此当您有购买商品房的打算时,您就可以参考不同区域地价水准,或类似房产价格的水平,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选择在某一标准地价地区购房。 2.对房屋面积的选择 当购房人认定要在某处购置房产时,接下来就要对所选购的房间面积、户型进行考虑。因为商品房的价格每平方米动辄上千甚至于数千万元,因此,每一平方米都要精打细算。从房屋户型来说,应根据家庭人口的数量、房屋使用的功能以及资金实力进行选择。现在,人们一般喜欢要“四大一小”、双卫生间、双阳台的房间,因为这样的房间更适合人们的居住,但具体选择什么样的房屋,首先应确定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要多大。 3.了解物业管理的杂费支出 商品房一旦售出之后,购房人就要开始负担一切房屋的开支,如房屋的修缮、水、电、取暖、电梯、保安费等等,对这些开支如果未加考虑,或考虑不足,那么买房时就有可能造成失策。因为这些开支每月往往要数百元,甚至上千元之多。国内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比较混乱,各个地区、各类物业的收费不尽相同。购房之前,购房人就更有必要对物业管理支出有个比较清楚的了解。否则的话,买得起房,却用不起房的尴尬就极有可能出现。 4.考虑货款还货能力 在部分城市都已经开展了购房货款业务,也就是所谓的“住房按揭”。国内目前住房银行货款和公积金货款也陆续展开,这对于部分人来说购房就要考虑货款偿还这一问题。 5.购房时的各项税费 税费的缴纳在购买房产时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税项有契税、房地产交易费等。目前,个人购房的房产交易税费一般约为2%左右,这些税费在购房时也应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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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双方达成购房协议将交易关系落实到字面上签订合同时,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有预售证许可证,通常开发商才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是否能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买房签合同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形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建议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情况。如果选择购买,一定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如个人的门\窗型号,是否一户一表等;公用的绿化、电梯等等。

  •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都会与开发商先签订草拟合同,草签完成后,打印出来,双方确认无误之后,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在网签之前,是否需要因合同内容的约定确认而纸签合同,由买卖双方根据需要决定。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网签流程如下: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h内完成。 网签非常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如果你贷款买房,都会要求买家先提交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资质没问题后才会进入网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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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购销合同》作为商品房交易双方法律关系确立的主要依据,在购房过程中的重要性自不必说。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意认购书的圈套 为了避免认购书成为圈套或者日后的负担,需要认真审查认购书的内容对正式合同主要内容的明示约定或者交叉约定,并弄清楚订金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注意定金担保责任条款的具体含义,从而对有关认购书的条款重新约定并再次进行修正。同时,建议约定如下条款:1. 若因对本认购书约定之外的事项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购房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 如果房产商提出的合同事项与广告宣传不符的,属于售房者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注意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异 在以建筑面积作为销售面积的合同中,实践中经常出现建筑面积不变,而公摊面积增大、套内建筑面积却减小的情形,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实施)第20条的规定对此欺诈销售的情况没有禁止性规定。因而,建议消费者弄清楚有关建筑面积的含义,争取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方法进行买卖交易,并以此据实结算。 三、按揭买房者需谨慎 对于需要按揭贷款的消费者,建议在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中明确:1. 房产商已经审查了购房者的有关情况,并认为完全符合按揭贷款条件;2. 按揭贷款手续由房产商代为办理;3. 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购房者有权退房,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以及任何损失。 四、弥补逾期交房造成的损失 逾期交房的违约情况比较普遍,但往往销售方不承担什么责任,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只能由购房者独自承担,原因是在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了免责条款。在此,本律师建议,购房者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一方面要明确约定交房的具体时间,制约销售者的免责条款,给销售者以履约压力,保证及时有效地履行合同,加大销售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同时,对逾期交房时间过长的情况,约定购房者的单方退房权利。这种保证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五、把好接受房屋时的“交接”关 法律手续方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需经验收合格(住宅小区要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其重要标志是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销售者应当同时交付《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即“两书” “一表”)。建议购房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1. 不交付“两书”,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房;2. 不出示“一表”,视为未交接。 拿到房屋钥匙的同时,须认真检查房屋现实状况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是否有质量问题等,检查合格后,方可填写《确认书》。 六、重视产权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产所有权的合法有效证明,对于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购房者自身情况,从婚姻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出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产权人的共有人,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买卖双方的法定责任和约定权利义务。有必要的话,购房者应当力争过期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退房的权利。 七、约定物业管理 对没有配套物业管理的房屋买卖,由于没有相应业主大会,物业公司暂由销售者委托或托管,因而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物业管理为前期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大型楼盘和高档小区,应该注意《物业管理公约》的约定内容,无异议后签字认可。 八、其他补充事项。 1、对于室内外环境进行适当关注,并对相邻建筑、不良设施、噪声污染等内容加以约定; 2 、明确交付时的入住条件,如供水、供电、通煤气、排水等; 3、交付后的质量保修责任,应当保留长时间不能修复及经两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时退房的权利; 4、另外,如果需要,建议对免费车位、公共设施(如幼儿园等)、露台使用面积等问题进行明确。 **后,千万注意,签好合同后,请您自己保存一份复印件,记住让对方盖章,并注明:复印件与保存于房产商处的原件一致。 

  • 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售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有关购房合同是什么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购房合同是什么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售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 买房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件大事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消费者的购买依据,也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划分和未来的法律凭证。签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对于新手购房者尤其重要。 补充协议需平等协商 市民在购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经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一个补充文本,有的条款明显是对开发商有利,可又不许更改,让购房者左右为难。 开发商起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文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应当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内容。因此,开发商起草的买卖合同补充文本不能修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不合理可与开发商协商要求改正。如购房者与开发商无法协商一致,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 特别提醒: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当要求开发商将准备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要签订的补充协议全部事先提供给购房者,购房者要对即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进行阅读和全面了解。 买卖合同内容要全 一些市民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交了部分房款,这一纸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购房者常常疑惑不解。 现实中存在大量购房者与开发商只签订了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这些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看这些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开发商是否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如果具备上述条件,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应当具备以下合同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他事项。 五种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也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房屋面积增加、办房证超时限等,是否可单独解除合同?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