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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买房了定金能退吗 签订认购书如何签

136****3017 | 2016-07-05 1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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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8673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内容时往往会忽视定金问题,如果**终不能成功认购才会想起怎么去要定金,那么下面我们就从签订认购书来避免定金要不回的情况。 房屋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准备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进行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受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了保证房屋认购书中购房者能够履行购买行为,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认购人缴纳约定数额的定金。如一方违反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合同义务,则认购书发生法律制约效力。认购人违约的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的,将向认购人几倍返还定金。 一、认购书的法律效力不可小看 购房者在买房时,往往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有些购房者认为,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它只具有确定双方买卖意向的作用。但实际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预售等合同前签订了意向书等,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而且权利义务内容又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那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所以在签订时绝不能疏忽大意。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需注意事项 1、签约前首先要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好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涉及到霸王调侃,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确认自己能够购买房屋和将来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后,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很确信能够购买该房屋时,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订金”及“定金”一字之差说道多 其实,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有很多说道,必须逐条阅读和考虑之后再做定夺,比如认购书上有“定金”及“订金”之分。在法律上,“定金”对合同的成立、履行起担保作用,具有特定定金的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就不同了,它不对合同起担保作用,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也不必双倍返还“订金”。“定金”的数额一般在5000到1万元之间,**终以双方的协商为准。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文件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签与不签取决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洽谈。 4、把“口头承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以“内部价格”、“保留房”“特价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但有时优惠内容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有明确规定。 三、如何退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方可退定金,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以上是对签订认购书的详细解答。购房者买房前要维护好自身利益,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就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买不买房是自愿的,但是定金是需要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

    查看全文↓ 2016-07-05 10:20:56

相关问题

  • 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属于一种所涉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当事人双方为订立合同须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对于购房者来讲,其与开发商对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一致,但因为还需筹措资金及办理其他必要的手续、证件等一些未定情形,故合同一直还未能订立,但又不愿意放弃成立合同的机会,于是以交付定金的形式作为认购某一特定商品房的担保以保证待条件成熟后其对于该特定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得到保障,开发商收取定金后也不能将该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而对于开发商来讲,由于特定商品房买卖的不可重复性,当某一购房者订购了某套商品房,这套商品房也就排除了其他具有相同购买倾向的客户订购的机会,如果订购方退购该商品房,必然使开发商因机会的丧失而产生一些经济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采用约定定金来作为以后订阅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以实现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并求**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而这种交付定金的形式实际上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担保,是平等互利的。对开发商而言,若其将购房者已交付了订购定金的某特定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则其负有向前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同样地,购房者在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了定金之后,若由于资金或其他种种属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该商品房即不愿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则其已交付的定金不得再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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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若是很确定购买一套房子会比较关注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因为认购书对买卖双方有很好的约定作用,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再出现不能成功认购时能够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定金能退吗? 房屋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准备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进行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受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了保证房屋认购书中购房者能够履行购买行为,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认购人缴纳约定数额的定金。如一方违反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合同义务,则认购书发生法律制约效力。认购人违约的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的,将向认购人几倍返还定金。 一、认购书的法律效力不可小看 购房者在买房时,往往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有些购房者认为,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它只具有确定双方买卖意向的作用。但实际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预售等合同前签订了意向书等,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而且权利义务内容又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那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所以在签订时绝不能疏忽大意。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需注意事项 1、签约前首先要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好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涉及到霸王调侃,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确认自己能够购买房屋和将来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后,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很确信能够购买该房屋时,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订金”及“定金”一字之差说道多 其实,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有很多说道,必须逐条阅读和考虑之后再做定夺,比如认购书上有“定金”及“订金”之分。在法律上,“定金”对合同的成立、履行起担保作用,具有特定定金的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就不同了,它不对合同起担保作用,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也不必双倍返还“订金”。“定金”的数额一般在5000到1万元之间,**终以双方的协商为准。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文件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签与不签取决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洽谈。 4、把“口头承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以“内部价格”、“保留房”“特价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但有时优惠内容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有明确规定。 三、如何退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方可退定金,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以上是对签订认购书的详细解答。购房者买房前要维护好自身利益,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就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买不买房是自愿的,但是定金是需要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的。

  • 他们肯定不会退了,除非他们卖房子的时候说了 不满意就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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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不能退,因为定金通常是有担保性质的,受到中国的法律保护,必须要按照规定履行承诺才可以。如果想要退定金,这通常是收定金的那一方没有履行约定才能够执行,而且买家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赔偿。

  • 签约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看清,注意以下问题:(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注意是否标明各居室、客厅、厕所的面积;所购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的材料、品牌和型号是否确定。(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协议内容应该公正,双方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内容,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抵触,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因为任何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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