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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贷款买房有哪些流程 公积金贷款流程有什么步骤

152****8407 | 2016-07-05 1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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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9772

    公积金贷款相比于商业贷款有更多的优势,那么关西宁贷款买房流程中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呢?下面详细介绍了规定中提出的具体流程:《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宁市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贷款申请受理 [人员]受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员。(以下简称贷款经办员) [职责]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受理贷款申请,收集贷款申请资料。审核贷款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操作基本要求] 一、接受咨询 贷款经办员接受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说明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二、贷款申请受理 贷款经办员按照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规定,要求借款申请人按贷款管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主要包括:1.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贷款审批表;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3.户籍证明(户口簿);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5.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或工资条);6.**款收据;7.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单位集资建房协议书和集资建房的证明;8.一方为个体法人的提供本公司或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期的税票;9.有第三方担保的提供担保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及担保人担保承诺声明;10.出具在其它中心交纳的公积金和银行交缴证明及明细清单;11.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发票、房屋评估报告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三个月内有效)。 贷款经办员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判断贷款申请是否符合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判断要点包括:1.借款申请人公积金交纳是否正常;2.借款申请人年龄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年限的要求;3.借款申请人能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4.贷款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第二、贷款调查 [人员]贷款经办员、中心信贷员。 [职责]对借款申请人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参与客户谈话,签署调查意见。受托银行一般应在收齐资料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做出答复。 [操作基本要求] 一、查询: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含配偶、担保人)信用状况,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公积金缴纳情况; 二、验资:了解建设单位资质、提供楼盘五证及在建楼盘的建设情况; 三、审阅:审阅贷款资料,有疑问的,要电话联系借款申请人,或约见客户谈话或上门核实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相关基本情况等。审阅要点包括:1.贷款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2、借款申请人的职业是否稳定,收入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3.借款申请人是否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电话;4.贷款金额是否合理。 贷款资料不全的,贷款经办员要通知借款申请人补齐资料,对贷款资料中按规定留存复印件的,要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复印件中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字样,并与中心信贷员共同签名确认。 四、面谈。约见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和担保人),当面核验借款申请人或担保人身份,并进行双人见客谈话,要点包括:1.贷款申请是否自愿属实、准备贷款金额及年限;2.所购房屋详细地址、面积、单价;3.家庭收入是否稳定、家庭供养人口,是否能做到按时还款;4.有无负债、家庭户籍所在地及婚姻状况情况等;5.担保人是否能按照担保承诺声明履行担保责任及担保期间的注意事项。 做好谈话记录,由借款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和担保人)和经办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核对借款申请人签名笔迹是否清晰、与贷款申请表的签字是否一致。 五、现场实况调查。对借款申请人或配偶要进行双人现场核实,要点包括:楼盘建设情况、工资收入情况、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所在单位经营状况、是否具有稳定性、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对有疑义的做进一步的重点调查。 对调查环节中发现以下情况的,要终止调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向借款申请人说明情况,通知其取回贷款申请资料:1.借款申请人在中心或商业银行有贷款和已还清且在贷款期间产生不良贷款的客户;2.借款申请人已为他人做担保;3.已查知借款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身份证件、虚假购买合同、虚假证明等;4.已查知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虚假。 经核实具备贷款条件的由贷款经办员录入信息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签署初审意见后移交公积金中心审贷员。 第三、贷款审查审批 [人员]中心审贷员、审贷会成员。 [职责]对贷款申请从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角度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工作范围内对贷款进行审查审批,对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负审查审批责任,对审查意见是否合法合规、风险识别是否全面、避险措施是否具体可行承担审批责任。审查审批人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 [操作基本要求] 一、资料接收 中心审贷员接收贷款经办行贷款资料,按移交清单逐一核对并当面登记签收。 二、贷款审查 1、资料审阅。审贷员接收贷款资料后,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审查要点包括: (1)贷款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要素填写是否规范; (2)贷款申请资料信息是否一致; (3)借款申请人资格、资信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借款申请人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收入状况是否真实; (5)具备担保的,是否签订担保承诺书表示同意; (6)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本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调查意见是否真实客观。 贷款资料不全的,审贷员要通知贷款经办行尽快补齐。 2、签署审贷意见。审贷员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贷意见,包括贷款额度、期限等。 3、审贷会审批。审查同意的上报中心审贷会审批。 中心审贷会审批个人贷款的总体原则是“审贷分离、一票否决”。 对银行贷款经办员和中心审贷员审核通过的贷款资料集中汇总统一上报审贷会。 中心召开审贷会采取由中心审贷员汇报贷款审查情况,审贷会成员根据借款人情况发表意见,贷款**终审批由中心审贷会成员讨论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中心审贷员及审贷会未批的资料由受托银行负责向客户解释并说明退回资料的理由,不得向中心推诿。 第四、办理贷款手续 [人员]贷款经办员\公证处公证员\中心贷后管理员 [职责]贷款经办员:负责对审批同意贷款合同的签订,房产、土地抵押的办理,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审批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证处公证员:负责对借款人房产、土地抵押的公证及资料的装订,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中心贷后管理员:负责贷款文件的起草、对公证后资料装订的完整合规性负责;下发委贷通知书向受托银行拨付款项。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操作基本要求] 一、贷款资料的移交 1、签署审批意见。中心信贷科负责人根据审贷会签署的审批意见将贷款资料移交各受托银行。 2、签署合同。贷款经办员根据中心审批的意见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房产及土地的抵押,确保中心审批意见、抵押金额、期限、利率相一致。 3、合同的公证。公证处公证员收到银行送交完整的贷款资料后,核对借款人及配偶的真实身份后对借款抵押合同进行公证,并装订资料一式三份,一份移交受托银行,一份移交公积金中心,一份公证处留存。 二、贷款的发放 中心贷后管理员对公证后的贷款资料经核对无误后,打印委贷通知书交主管人员签字划拨贷款资金。并在贷款发放后一周内将贷款资料整理立卷后交档案管理员。受托银行应在贷款发放后次月内将贷款资料整理交本行存档。 第五、违约贷款催收 [人员]中心贷后管理员\受托银行固定催收员 [职责]中心贷后管理员:负责本中心贷款催收工作的组织和督导,并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 受托银行固定催收员:负责本行放贷资金的催缴催收,对出现违约的个人贷款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催收,并将催收情况上报本行和中心,同时接受中心的检查和督导。 [操作基本要求] 中心贷后管理员应按月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并向受托银行提供违约借款人名单,按月下达催收任务,组织和监督受托银行进行催收。催收方式包括: 一、电话催收。催收人员要及时对违约贷款进行电话催收,并及时记录有关信息,对电话催收发现号码空号或错误等情况的,要通过上门查找等方式积极查找借款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并更改借款人信息。 二、寄发《个人贷款催收函》。借款人不在本市工作的,催收人员将填写《个人贷款催收函》盖章后通过邮局以挂号信寄发,邮局盖章确认,定期归档。 三、上门催收 1、填写催收通知书,送达违约借款人和担保人签收。贷款逾期1个月以上未归还贷款的,催收人员应进行上门催收,贷款有担保人的,应同时对担保人一并进行上门催收;上门催收时应同时送达填写好的催收通知书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签收,并将通知书回执带回。如遇借款人或担保人拒绝签收,可通过邮寄催收和委托律师催收等方式。 2、记录整理上门催收情况。催收人员应对上门催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整理,连同催收通知书回执一并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以上为西宁贷款流程中公积金贷款流程的详解,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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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贷款买房都有什么流程?其申请条件及贷款材料都有哪些?小编将相关材料信息整理了一遍,助您办事顺利。 一、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哪里的楼盘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比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周边的生活条件等。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 a.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b.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c.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d.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e.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f.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g.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注: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房屋建审资料: a.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国有土地使用证 f.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 在苏州买房,没有多少人能有能力一次性付款,所以贷款一直是购房者主要的买房方式,线面就总结概括一下个苏州按揭贷款手续流程,供购房者参考。 发放贷款操作流程 具体流程为: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 (一)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书); 3、不低于房价30%的**款付款凭证;但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可执行**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购买商业门面的**款比例不得低于40%。 4、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 6、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则各方要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二)受理和调查 信贷部门收到如上资料,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调查,确定贷与不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款是否足额存入开立在信用社的售房专用账户上; 2、屋价格是否合理,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 3、借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是否超过60年; 4、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书,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他项权利证书。 (三)贷款审查、审批 审贷部门重点审查: 1、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和开发商串通骗取银行贷款; 2、所购房屋价格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诂资质的机构进行评诂; 3、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的书面意见; 4、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审贷部门审查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可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时,经办人主动向借款人、保证人讲解合同条款。 在借款人办妥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预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由信贷员填写借据,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同时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信用社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在信用社开立的售房专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  

  • 买房贷款,一般人都采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压力相对小。那么采用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要提供哪些资料,又有哪些流程呢?本期,购房指南就在江阴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贷款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贷款流程 (一)购买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带好所需材料(详见下文“所需资料”)到江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朝阳路137号)递交资料。 2、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委托贷款银行出具信用报告,核定信用良好的,进入正式贷款审批(当场审批)。 3、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与委托扣款还贷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后,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缴纳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收)等费用。 注: (1)上述委托扣款还贷银行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均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设有办公点; (2)以上全部手续,正常情况下,一般一小时内可办结。 4、担保公司办结借款人的预告预抵登记后,将贷款金额打至开发公司帐上。 (二)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带好所需材料(详见下文“所需资料”)到江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朝阳路137号)递交资料; 2、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委托贷款银行出具信用报告,核定信用良好的,进入正式贷款审批(当场审批); 3、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与委托扣款还贷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后,与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缴纳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收)等费用; 注:上述委托扣款还贷银行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均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设有办公点。 4、借款人与卖方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结后将已过户至借款人名下的房产证和国土证送至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大桥路乐天玛特超市楼上); 5、担保公司代为办理抵押登记(也称办理他项权证)。抵押登记办理结束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 二、贷款条件 (一)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二)购房转换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三)其它有关管理规定 1、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面积低于120平方米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职工家庭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的次月,可按规定申办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2、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三、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二楼贷款大厅银行打印)。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薄、公积金卡。 3、委托银行扣款还贷的,需提供受托银行认可的借款申请人的信用卡、借记卡或储蓄卡。 4、购商品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售房单位与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按揭协议),及电脑打印的江苏省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款凭证。 5、购二手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章)、房产抵押评估报告、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6、转换贷款的,在上述4、5条基础上,再提供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打印的余额对账单、他项权证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 7、中心根据特殊情况要求还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1)产权管理部门(砂山路92号房管服务大厅)(当天)出具的职工家庭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的证明。 (2)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军官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政治部门或军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官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在江阴市贷款买房的流程及条件,希望对您有帮助。  

  • 买房贷款,常见的贷款方式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较低的**比例,还贷的利率也相对较低,在贷款同等金额和年限下,公积金贷款能省不少钱。也正因如此,公积金贷款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很多还没有买房或者计划购买首套房的人们,对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并不了解。本期购房指南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贷款条件和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供大家买房贷款参考。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①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③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④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⑤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⑥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⑦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 1、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①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③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⑤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⑥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⑦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①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②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③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④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⑤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公积金贷款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贷款的流程和一些注意事项也是相对比较复杂。在贷款前,如果能清晰的了解贷款的条件、贷款的整个流程和一些其它的注意事项等,可以方便我们快速的办理好公积金贷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公积金以利率低的绝对优势吸引着很多购房人,中山的市民朋友们注意了,这里有一份中山市公积金贷款全套流程,拿走吧。 (1)贷款对象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 3、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城市(广州、佛山、东莞、珠海、惠州、江门和肇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贷款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至少存有申请当月缴存额5倍以上余额。 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 4、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 5、必须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 (3)贷款额度 1、每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每次住房贷款**高额度现定为35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购买单套住房**高可申请80万元。 2、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仅限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房。 3、别墅、联排别墅、单家独户式住宅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现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产)楼龄超过30年的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如果是混合结构的楼龄超过20年的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 4、月还本息额度不超过申请人收入的50%。 5、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或“新三百”计划培育的骨干企业中,属于中委[2010]7号文列入《中山市培养引进人才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或《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明》,申请首套住房贷款时,**高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 6、**高贷款度、**比例及贷款年限由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4)贷款期限 1、一手房、二手房**长期限为30年,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长期限为20年。大修自住住房**长期限为15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2、贷款年限至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内,即男为60周岁;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为60周岁,女干部55为周岁,女职工50为周岁。 (5)贷款类型 1、纯公积金贷款。 2、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与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组合。 (6)贷款品种 1、一手房贷款。 2、二手房贷款。 3、建造、翻建、大修自建房贷款。 (7)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8)业务承办银行 贷款业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中国中信银行中山支行、中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分行、广州银行中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山分行承办。 (9)违约处罚方法 1、逾期还款罚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高罚息利率计算。 2、拖欠贷款本息,通过法律程序追收。 3、借款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该笔贷款。 (10)贷款办理流程 1、一手房:申请人购买一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必须进行个人资格认证。本市缴存公积金的申请人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到我中心或办事处前台或相应归集银行柜台签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开通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权限,取得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和密码,就可以登录大厅办理个人资格认证。外地缴存公积金的申请人需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流水(**近半年)到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个人资格认证。办理资格认证后,可获得一个认证编码,编码的有效期为两个月,过期后可重新申请。开发商凭申请人的认证编码在网上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向承办银行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2、二手房:要在房产交易过户前,到贷款银行申请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携带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申请,申请受理后由申请人将所需资料交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3、建造、翻建、大修自建房:申请人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到贷款银行申请对抵押物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携带办理建造、翻建、大修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各直属机构登记申请,申请受理后由申请人将所需资料交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11)查询网址 http:/www.zszfgjj.gov.cn (12)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程 (13)办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 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声明保证书、财产分割协议); 4、完税证明原件; 5、买卖合同复印件; 6、开发商开具的首期发票复印件(如提供首期收据的需要提取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账号); 7、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8、公积金联名卡; 9、个人信用报告; 10、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11、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1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近半年);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14)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资料 一、借款人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4、完税证明原件; 5、评估报告; 6、买卖合同复印件; 7、首期发票复印件(如提供首期收据的需要提取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账号); 8、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9、公积金联名卡; 10、个人信用报告; 11、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1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1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二、卖方 1、产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通行证等)。 2、收款存折(银行卡); 3、房地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一定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开户缴存银行缴存存折凭证(**近半年以上的银行凭证);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15)办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所需要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4、完税证明原件; 5、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6、评估报告; 7、公积金联名卡; 8、个人信用报告;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2、房屋安全鉴定书(适用于大修); 13、报建批复书(适用于建造、翻建); 14、预算报告书(建筑队盖章); 15、如需评估的提供评估报告; 16、施工合同; 17、施工队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施工队公章); 18、土地证; 19、提供自有资金存折或施工队出具的收据(需要提供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单); 20、土地价值不足时,须提供借款人名下另一物业的房产证、土地证作抵押; 21、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2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2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开户缴存银行缴存存折凭证(**近半年以上的银行凭证);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16)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有关条款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府〔2014〕50号)有关条款 第四十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公积金中心承担。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办理场所: 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