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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有哪些步骤 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43****2595 | 2016-07-05 1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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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2171

    重庆住房贷款买房都有什么流程?其申请条件及贷款材料都有哪些?小编将相关材料信息整理了一遍,助您办事顺利。 一、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哪里的楼盘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比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周边的生活条件等。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 a.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b.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c.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d.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e.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f.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g.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注: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房屋建审资料: a.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国有土地使用证 f.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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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购买期房和现房申请贷款时,申请材料有什么不同?小编已为大家准备好,快看看。 贷款发放的对象 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但按规定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申请贷款条件: 1、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有效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提供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6、同意在贷款期间,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12个月的缴存额。 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由中心根据借款人的缴存基数、缴存额、资信程度、还款能力以及所购建房屋的类型等因素来确定,**高限额50万元。 2、贷款期限由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不超过30年。 3、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挂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温馨提示: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时限性。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可在合同备案并付清**款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现房的,可在签订协议并付清**款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可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的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贷款 (一)个人申请资料 (二)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 购买现房申请贷款 (一)个人申请资料 (二)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

  • 买房贷款,常见的贷款方式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较低的**比例,还贷的利率也相对较低,在贷款同等金额和年限下,公积金贷款能省不少钱。也正因如此,公积金贷款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很多还没有买房或者计划购买首套房的人们,对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并不了解。本期购房指南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贷款条件和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供大家买房贷款参考。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①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③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④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⑤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⑥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⑦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 1、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①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③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⑤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⑥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⑦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①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②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③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④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⑤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公积金贷款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贷款的流程和一些注意事项也是相对比较复杂。在贷款前,如果能清晰的了解贷款的条件、贷款的整个流程和一些其它的注意事项等,可以方便我们快速的办理好公积金贷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1、用公积金买房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你看好的楼盘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所有的楼盘都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以在看房的时候一定要确定这个问题。第二个条件就是购房者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地区不同要求的缴纳时间也不同)以上,2、缴纳社保等(买房前向售楼部多了解这方面的一些要求)。以上的条件都具备了以后就可以准备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收入证明、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单身证明/结婚证原件、正楷方章(刻有你名字的)、养老等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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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相比于商业贷款有更多的优势,那么关西宁贷款买房流程中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呢?下面详细介绍了规定中提出的具体流程:《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宁市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贷款申请受理 [人员]受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员。(以下简称贷款经办员) [职责]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受理贷款申请,收集贷款申请资料。审核贷款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操作基本要求] 一、接受咨询 贷款经办员接受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说明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二、贷款申请受理 贷款经办员按照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规定,要求借款申请人按贷款管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主要包括:1.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贷款审批表;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3.户籍证明(户口簿);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5.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或工资条);6.**款收据;7.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单位集资建房协议书和集资建房的证明;8.一方为个体法人的提供本公司或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期的税票;9.有第三方担保的提供担保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及担保人担保承诺声明;10.出具在其它中心交纳的公积金和银行交缴证明及明细清单;11.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发票、房屋评估报告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三个月内有效)。 贷款经办员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判断贷款申请是否符合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判断要点包括:1.借款申请人公积金交纳是否正常;2.借款申请人年龄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年限的要求;3.借款申请人能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4.贷款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第二、贷款调查 [人员]贷款经办员、中心信贷员。 [职责]对借款申请人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参与客户谈话,签署调查意见。受托银行一般应在收齐资料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做出答复。 [操作基本要求] 一、查询: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含配偶、担保人)信用状况,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公积金缴纳情况; 二、验资:了解建设单位资质、提供楼盘五证及在建楼盘的建设情况; 三、审阅:审阅贷款资料,有疑问的,要电话联系借款申请人,或约见客户谈话或上门核实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相关基本情况等。审阅要点包括:1.贷款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2、借款申请人的职业是否稳定,收入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3.借款申请人是否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电话;4.贷款金额是否合理。 贷款资料不全的,贷款经办员要通知借款申请人补齐资料,对贷款资料中按规定留存复印件的,要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复印件中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字样,并与中心信贷员共同签名确认。 四、面谈。约见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和担保人),当面核验借款申请人或担保人身份,并进行双人见客谈话,要点包括:1.贷款申请是否自愿属实、准备贷款金额及年限;2.所购房屋详细地址、面积、单价;3.家庭收入是否稳定、家庭供养人口,是否能做到按时还款;4.有无负债、家庭户籍所在地及婚姻状况情况等;5.担保人是否能按照担保承诺声明履行担保责任及担保期间的注意事项。 做好谈话记录,由借款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和担保人)和经办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核对借款申请人签名笔迹是否清晰、与贷款申请表的签字是否一致。 五、现场实况调查。对借款申请人或配偶要进行双人现场核实,要点包括:楼盘建设情况、工资收入情况、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所在单位经营状况、是否具有稳定性、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对有疑义的做进一步的重点调查。 对调查环节中发现以下情况的,要终止调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向借款申请人说明情况,通知其取回贷款申请资料:1.借款申请人在中心或商业银行有贷款和已还清且在贷款期间产生不良贷款的客户;2.借款申请人已为他人做担保;3.已查知借款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身份证件、虚假购买合同、虚假证明等;4.已查知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虚假。 经核实具备贷款条件的由贷款经办员录入信息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签署初审意见后移交公积金中心审贷员。 第三、贷款审查审批 [人员]中心审贷员、审贷会成员。 [职责]对贷款申请从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角度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工作范围内对贷款进行审查审批,对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负审查审批责任,对审查意见是否合法合规、风险识别是否全面、避险措施是否具体可行承担审批责任。审查审批人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 [操作基本要求] 一、资料接收 中心审贷员接收贷款经办行贷款资料,按移交清单逐一核对并当面登记签收。 二、贷款审查 1、资料审阅。审贷员接收贷款资料后,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审查要点包括: (1)贷款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要素填写是否规范; (2)贷款申请资料信息是否一致; (3)借款申请人资格、资信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借款申请人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收入状况是否真实; (5)具备担保的,是否签订担保承诺书表示同意; (6)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本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调查意见是否真实客观。 贷款资料不全的,审贷员要通知贷款经办行尽快补齐。 2、签署审贷意见。审贷员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贷意见,包括贷款额度、期限等。 3、审贷会审批。审查同意的上报中心审贷会审批。 中心审贷会审批个人贷款的总体原则是“审贷分离、一票否决”。 对银行贷款经办员和中心审贷员审核通过的贷款资料集中汇总统一上报审贷会。 中心召开审贷会采取由中心审贷员汇报贷款审查情况,审贷会成员根据借款人情况发表意见,贷款**终审批由中心审贷会成员讨论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中心审贷员及审贷会未批的资料由受托银行负责向客户解释并说明退回资料的理由,不得向中心推诿。 第四、办理贷款手续 [人员]贷款经办员\公证处公证员\中心贷后管理员 [职责]贷款经办员:负责对审批同意贷款合同的签订,房产、土地抵押的办理,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审批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证处公证员:负责对借款人房产、土地抵押的公证及资料的装订,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中心贷后管理员:负责贷款文件的起草、对公证后资料装订的完整合规性负责;下发委贷通知书向受托银行拨付款项。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操作基本要求] 一、贷款资料的移交 1、签署审批意见。中心信贷科负责人根据审贷会签署的审批意见将贷款资料移交各受托银行。 2、签署合同。贷款经办员根据中心审批的意见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房产及土地的抵押,确保中心审批意见、抵押金额、期限、利率相一致。 3、合同的公证。公证处公证员收到银行送交完整的贷款资料后,核对借款人及配偶的真实身份后对借款抵押合同进行公证,并装订资料一式三份,一份移交受托银行,一份移交公积金中心,一份公证处留存。 二、贷款的发放 中心贷后管理员对公证后的贷款资料经核对无误后,打印委贷通知书交主管人员签字划拨贷款资金。并在贷款发放后一周内将贷款资料整理立卷后交档案管理员。受托银行应在贷款发放后次月内将贷款资料整理交本行存档。 第五、违约贷款催收 [人员]中心贷后管理员\受托银行固定催收员 [职责]中心贷后管理员:负责本中心贷款催收工作的组织和督导,并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 受托银行固定催收员:负责本行放贷资金的催缴催收,对出现违约的个人贷款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催收,并将催收情况上报本行和中心,同时接受中心的检查和督导。 [操作基本要求] 中心贷后管理员应按月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并向受托银行提供违约借款人名单,按月下达催收任务,组织和监督受托银行进行催收。催收方式包括: 一、电话催收。催收人员要及时对违约贷款进行电话催收,并及时记录有关信息,对电话催收发现号码空号或错误等情况的,要通过上门查找等方式积极查找借款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并更改借款人信息。 二、寄发《个人贷款催收函》。借款人不在本市工作的,催收人员将填写《个人贷款催收函》盖章后通过邮局以挂号信寄发,邮局盖章确认,定期归档。 三、上门催收 1、填写催收通知书,送达违约借款人和担保人签收。贷款逾期1个月以上未归还贷款的,催收人员应进行上门催收,贷款有担保人的,应同时对担保人一并进行上门催收;上门催收时应同时送达填写好的催收通知书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签收,并将通知书回执带回。如遇借款人或担保人拒绝签收,可通过邮寄催收和委托律师催收等方式。 2、记录整理上门催收情况。催收人员应对上门催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整理,连同催收通知书回执一并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以上为西宁贷款流程中公积金贷款流程的详解,希望能帮到您。

  •   2018年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然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征信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包括申请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进行审核,然后出具通知书;  3.申请人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自己购买的房屋进行评估;  4.申请人把所有的资料在交到中心审核,通过审核后中心会通知申请人进行面签;  5.签订合同后,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6.办完后把手续和材料转到贷款承办银行,银行进行审核,然后通知申请人结果;  7.具备放款条件的,中心会放款,申请人按时还款,直至还清,然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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