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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改革有哪些看点 对购房者买房有什么利好

142****8509 | 2016-07-05 1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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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7283

    15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该条例首次修改。修订稿中有哪些百姓关注的亮点? 看点1:如何改变缴存“肥瘦不均”,避免“天价公积金”? 修订稿明确提出,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上限不高于12%,下限不低于5%。 去公积金条例公平性被质疑**多的是各地、不同行业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一。原条例中对缴存底线和上限只是原则规定,并不强制,导致公积金缴存差距悬殊。由于缺乏强制,各地公积金缴存比例低的只有5%,高的已达到2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也不一致,有的地方采用的是基本工资,有的地方是职工的津补贴和工资之和。 一些地方电力、金融等国有垄断行业的公积金缴纳基数多达四五万元,个人和单位合计缴纳公积金上万元,而餐饮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低收入群体只有一两百元,公积金差距几十倍,加剧了收入分配的鸿沟。一些群众期待,条例修订通过后要严格执行,让“天价公积金”不再重现。 看点2:职工覆盖面小,如何惠及更多低收入群体? 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政策。 住建部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而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末全国城镇就业人员达3.93亿人。相比公积金缴存多与少,有和无是更大的不公平,但遗憾的是,没缴纳的群体多数收入低、维权渠道少、博弈能力弱,制度设计者和管理者应对此更多考虑。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建议,应强制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为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还要考虑像缴纳社保一样强制执法,才能真正扩大制度受益面。 看点3:增值收益频被“化私为公”,如何保障缴存人权益? 删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规定。 现行条例明确规定,公积金属于缴存人所有,只是由专门机构代管。然而,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公积金收益用途”争议。2013年,武汉市动用公积金增值收益来建公租房曾引发社会关注。公积金增值收益到底属于谁? 广州市政府公开的数据显示,自1992年广州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截至2015年6月,累计实现增值收益127.61亿元,除了提取风险准备金19.89亿元、提取管理费用9.57亿元,光上交市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8.81亿元。也就是说,广州公积金20多年的累计收益超过一半进入了财政的“口袋”。 政府“代管”收益却被“化私为公”。增值收益上缴财政,用于保障房建设,相当于政府拿了属于部分缴存人的收益,转嫁了自己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损害了缴存人利益。近两年,有关部门曾多次开会商议公积金条例修改,但多地对删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房补充资金反对强烈。 看点4:个人收益跑不过CPI,如何能不“坐等贬值”? 促进资金保值增值。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以往,受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制约,加上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出现住房公积金巨额结余保值增值难、个人账户收益“跑不过CPI”的情况。现行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规定是,金额缴存一年以上的按照三个月定期利率计算,缴存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三个月活期利率计算。以现行利率计算,银行执行的3个月定期的利率仅有1%左右,1万元公积金,一年利息所得也就100多元,只能“坐等贬值”。条例修订后,拓宽了公积金投资渠道,有望提高收益。截至2014年底,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55万亿元。有业内人士估算,如果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房贷资产证券化率能够达到50%,可提供超过7万亿元的流动性。但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韩世同认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非银行金融体系,如果缺少相应的严格管理体系,将来可能会产生风险。 看点5:限制多提取难,如何让公积金成为真正的“住房货币”? 在原来购房、支付房贷之外,租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等住房类消费,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简化办理这些业务需要交纳的材料,贷款办理时限从15日降低到10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公积金省级统筹。 以往,群众屡屡吐槽办理公积金“手续繁”“到账慢”“限制多”。一些群众抱怨只能买房用,而租房、装修、缴纳物业费等都不能使用公积金。一旦工作变动,异地提取和使用公积金贷款也极为困难。一位接近制度修订的专家指出,过去异地难以通用的原因是资金管理权在地方政府,归集和贷款业务在经办银行。由于管理分散,一些地方资金大量沉淀,一些地方由于资金缺乏而不得不限制贷款额度。各地使用的系统不统一,主管部门要统计数据只能等各地上报,监管和统筹效率很低、效果不佳。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 拓宽公积金的适用范围,简化使用手续,有助于公积金真正发挥“住房货币”的作用,起到应有意义。从管理层面,目前数万亿元的资金分散在全国几百个住房公积金中心,“也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管得着”。应当明确改革方向,设立全国联网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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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2016年的春节,相当多的人在享受阖家团圆欢乐的同时,也在张罗着为自己在老家添置一套房子。买套房子就得跟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打交道。商业贷款自不必说,只要银行审核通过就行,我们要说的是,对于在外地有稳定工作并按月缴纳公积金的朋友们,是否可以在老家享受公积金贷款呢? 在2015年的9月份,住建部通过了新的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明确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并要求各地尽快出台细则。住建部等三部委更出台通知,自2015年10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 据了解,目前全国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在已经实施异地贷款的地区和城市中,有的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有的实现了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有的只针对部分城市开放了互相异地贷款。 在全国的省会城市中,南京、拉萨、郑州、呼和浩特还未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 在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中,北京、上海、深圳已经全面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了,而广州仍然要求本市户籍。 北京市规定,在北京工作的且缴存公积金的外地户口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买房,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配合完成相关贷款手续,而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职工,在北京市买房则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证明申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则于2015年12月1日出台了公积金提取细则。规定明确表示,凡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上海或者外省市自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确因二次交易的需再次提交材料说明情况,由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深圳市则承认异地缴存公积金缴存时间,在深圳市买房,公积金地贷款额度审核需将外地缴存金额和深圳市缴存金额合并计算。 而广州市则规定,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如果在广州市买房,则必须有广州户口才可以。 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情况,要求本市户籍,比如长春、洛阳、哈尔滨、石家庄、贵阳、青岛等。 如果你在外地有稳定工作,且按月缴存公积金,打算在家买房,应咨询工作地和老家公积金政策,如果可以,尽量使用公积金贷款,毕竟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才3.25%,而商贷利率则为4.9%!!!

  • 2015年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而这距离上一次修订条例隔了13年。近年来,公积金问题“百病缠身”,此次修改可谓万众期待,迎来广泛的关注。 作为普通市民的你又将从中获得哪些收益呢? 【强制限额:你的钱不用再去“养”富人了】 近些年公积金的公平性一直受到质疑,因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同,公积金缴纳金额甚至会有几十倍的差距。 修订条例设置了公积金的上限和底限,明确表示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原条例虽然也有公积金缴纳的底线和上限,但不强制执行,导致缴纳的公积金差距悬殊。新条例有望增加强制性,使“劫贫济富”现象不再重现。 国家的钱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别有用心的私有化,虽然普通市民没有直接入账,但能享受到的社会福利有望增加。 【购买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不再“坐等贬值”】 物价飞涨,缴纳的公积金不用的话只会贬值,针对这一现象,条例修订为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第①、⑤、⑥、⑦项规定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⑥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⑦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政府“代管”变弱:你的钱不必再为政府的账买单】 不少地方政府拿公积金的收益的钱用于保障房的建设,而此次条例修订删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规定,可谓动了地方政府的“大蛋糕”。 【简化流程扩大范围:提取公积金不用发愁了】 公积金存进去容易、取出来难一直困扰着广大市民,不仅手续繁多、到账慢,而且诸多限制,这儿不能用,那儿也不能用,此次条例修改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条例关于这方面的修订如下:在原来购房、支付房贷之外,租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等住房类消费,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简化办理这些业务需要交纳的材料,贷款办理时限从15日降低到10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公积金省级统筹。 明确了这些新的修订,不知道你对公积金还有没有不明白的问题?以下截取10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不明白的赶紧收藏搞懂哦~ 1、买卖契约签订后多长时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两证已过户的,在过户完毕后三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计算?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没有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 答: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逾期超过规定的期限后,将处分其抵押物。 4、如果父母购房,子女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如果以子女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的名字必须在购房的买卖契约中,且应理解为是子女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是房屋的共有权人。 5、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买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只要按规定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单位和个人新开户均超过半年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网站贷款查询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网站贷款查询的初始密码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账号的后六位。 7、没有领取结婚证能一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必须领取结婚证后才能以夫妻的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答、不需要,但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由于商业住房贷款要求,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9、贷款如遇利率调整如何处理? 答: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10、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首期还款什么时候开始?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首期还款日为贷款发放后次月15日。

  • 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0%。那这一调整能给大家带来多少好处呢? 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利率 2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 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具体而言,过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0%执行。 公积金存款利率提升 能够带来多少好处? 以北京为例,根据2015年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线为4654元,即职工和单位各自的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 北京公积金缴存上限目前为4654元,按照这个标准,从现在开始缴存一年。按照不同的利率,**后分别可以得到多少钱呢? 按照0.35%的年利率,**后本息总额55953.88元,减去本金55848元,得到利息105.88元; 按照1.1%的年利率,**后本息总额56180.76元,减去本金55848元,得到利息332.76元; 按照1.5%的年利率,**后本息总额56301.76元,减去本金55848元,得到利息453.76元。 也就是说以后每年可以多得利息约121~347.88元。 公积金存款的利息本来也不高,所以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本身影响也不会太大,但这也不失为一个好消息。只是看到消息就有些小紧张的朋友,还有至今不知道公积金存着还有利息的朋友,现在可以稍安勿燥,不用那么激动了。 至于公积金取还是不取,也主要取决于职工本人是否有购房、租房、大修大建等需求。

  • 其实公摊面积过小,会影响购房者的居住舒适度。在一栋楼总建筑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增加套内建筑面积,势必要压缩公摊面积,如果公摊面积过小,则公共空间例如楼梯,电梯,大堂等公共面积也会变小,居住的舒适度会打折扣。若公摊系数越大,公摊面积大,套内建筑面积越小,可供购房者实际使用的面积缩小,居住舒适度同样会被打折。

  • 其实公摊面积过小,会影响购房者的居住舒适度。在一栋楼总建筑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增加套内建筑面积,势必要压缩公摊面积,如果公摊面积过小,则公共空间例如楼梯、电梯、大堂等公共面积也会变小,居住的舒适度会打折扣。若公摊系数越大,公摊面积大,套内建筑面积越小,可供购房者实际使用的面积缩小,居住舒适度同样会被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