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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异地买房有哪些攻略 公贷政策放宽哪些条件

147****3300 | 2016-07-05 1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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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4934

    在西安公积金异地买房目前已实现了省内互贷,但全国联网还是未知数目前暂时还没有接到省外互贷的通知。不过,西安已实现省内异地互贷,2015年6月10日以后,陕西省内非西安市缴存的公积金,在西安购房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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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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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险一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的货币化、社会化与法制化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互助和保障性等特点。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者;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者;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者;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者,且户口迁出本市者;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在本市就业并且离开本市; 9、职工享城镇**低生活保障;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西安买房落户政策出台后,不少市民去办理落户时,依然会遇到很多问题。市民张先生在办理落户时,就遇到了问题。大家看看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应该如何解决。 市民亲身经历: 我来西安已经有两三年的时间了,攒了一部分积蓄。今年西安买房落户的新政出台后,想在西安买房安家,并一直发展下去。落户政策说,对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我符合了政策要求的所有条件,但当我满心欢喜的去办理时,桃园路派出所说要5年,不知道怎么回事。 市公安局官方回复: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5〕15号)规定,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您可按照以上规定,结合本人情况,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手续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事宜。我们已责令公安桃园路派出所按照落户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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