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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提取指南 提取有什么注意事项

138****6277 | 2016-07-05 1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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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8181

    舟山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舟山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 3、购买非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 4、拆迁安置房或危房改造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6、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7、已全部还清住房贷款 8、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内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9、支付房租 非房屋类: 舟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舟山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提取材料 1、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2、本人填写的《舟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还应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房屋类: 舟山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舟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温馨提示: 1、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办提取的,代办人可凭结婚证、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银行卡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但支取额必须划入公积金所有人银行卡。 2、委托本单位经办人代办提取的,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交代办人,代办人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公积金支取,但支取额必须划入公积金所有人银行卡内。 代办人提供经公证处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人与受托人同时在中心现场办理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可以领取现金支票。 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根据职工所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由本人签名。 3、持《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所需证件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4、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即给予办理并开具现金支票或划入提取人银行卡。 5、提取人凭有效身份证、中心出具的现金支票到中心委托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取款。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舟山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价款。 2、符合以下提取条件的,提取金额到百元为止,如属同一情形的只能提取一次。有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的,在管委会规定的支取间隔期内还可以提取,但借款人及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1购买、建造、翻建或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本人、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 (4)职工家庭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或属特殊困难的; (5)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经济来源的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其年度医疗费用或处理事故的自费支出超过当年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其它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家庭重大损失,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 3、符合本人、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或属特殊困难的规定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高于上年度房租总额。 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截止到售房单位出具的税务结算发票所载明的时间。 2、购买二手房,截止到税务部门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所载明的时间。 3、购买拆迁安置房或危房改造,截止到税务收据或行政事业性统一收据所载明的时间。 4、新建、翻建住房,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一年内。 5、大修住房,截止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有效凭证半年内。 6、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结清住房贷款本息的,截止到银行出具已还清贷款凭证所载明的时间;在规定间隔时间内提取的,以借款合同注明贷款发放日为起始,按规定间隔时间计算。 7、支付房租,承租时间必须连续满一年,提取额为上年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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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蚌埠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蚌埠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房屋类: 蚌埠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蚌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 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 装修房子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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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手续如下: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住宅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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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②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③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①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②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③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