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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 购房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说明

156****4436 | 2016-07-12 10: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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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1511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没有在意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条款,吃了官司。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重视,以免被骗。在购买房屋中,签合同有几个细节问题大家一定要搞明白,否则会损失大家的利益。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现在西安市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期房都实行网签,网签和纸质合同内容相同,只是签订方式不同而已。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买房签合同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形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建议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情况。如果选择购买,一定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如个人的门\窗型号,是否一户一表等;公用的绿化、电梯等等。 买房签合同主要条款说明: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查看全文↓ 2016-07-12 10: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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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售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有关购房合同是什么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购房合同是什么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售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 签购房合同是买房必须的一步,但是购房合同往往动辄几十页,一般人看了就会头晕。对于第一次买房的朋友们来说,签订购房合同时有哪些窍门呢?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五证就是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必须使用规范的制式合同。相当多的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可能要求购房者签一份《认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会使购房者有陷入订金纠纷的风险。 三、检查有关文件。买期房必查预售许可证,并确认自己所买的房子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交房有两层意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查看《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物业管理要清楚 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规避,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 一、在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商品房预售时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的。2、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二)注意关于“当事人”的表述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3、购房人在填写前**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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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用,国家有设定地区价格范围,但是,其中有很多例外,后门可变通,你花很大力气,效果不会很好,**直接的就是,你别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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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在签合同时、履行其担保作用,一定要留点神,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为此,提醒购房人要注意,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房价。 (二)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要交定金。合同中、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三)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 (一)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一字之差,如果写的是“订金”。 “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看准了,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该收据要包括经办人员和中介公司的印章,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依照约定,只能得到原额。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间的定金纠纷,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意思大相径庭,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建议购房者在下定金时注意以下事项,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房价,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一方违约。 交付定金注意事项。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却经常使用,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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