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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怎样的调整 首套房认定范围如何变化

141****2870 | 2016-07-20 0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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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2227

    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进行一严一松两项调整:一严,房屋套数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一松,调整还贷收入比,降低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将进行两项重要的调整。 第一,借款人房屋套数的认定,参考范围将从以前的购房地(比如主城区、双流、金堂等)扩展至成都全域,这将影响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利率和**成数。 第二,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因此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换句话说,借款人家庭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得到提升,但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 而在成都之前,北京等地也宣布提高了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门槛。 “首套房”认定范围扩大 7月10日之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认定借款人是否是“首套房”时,参考范围是借款人(含共有人,下同)在拟购房地的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套数。从7月10日起,“首套房”认定,参考范围将从购房地扩大至成都全域。 打个比方,7月10日以后,如果借款人张小姐在成都市双流县已有一套住房,再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购房,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利率和**成数将相应上浮。此前,在双流拥有一套住房的借款人,在成都主城区购房时是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的。 当然,如果借款人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已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再购房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为了有效地抑制投机性购房,保护购买首套房的‘刚需’家庭。”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月供占收入比例提高至7成 “‘还贷收入比’是指职工每月还贷额占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上述负责人解释,“此前,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7月10日以后,这个比例将从50%调整到70%。”举例来说,李先生每月还贷额为2000元,在现有条件下,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少需要达到4000元;还贷收入比调高后,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达到2858元,就可以贷到相同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换句话说,7月10日以后职工家庭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将得到相应的提高,但总额依然不超过40万。上述负责人说:“打个比方吧,一个职工家庭月收入4000元,假设以前他可能只能申请到20万的公积金贷款,7月10日新政之后,这个家庭能申请到多于20万的贷款。” 此外,中信银行近期获准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将增加至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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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成都首套房的认定标准除了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没有任何房产的情况,算首套购房之外之前贷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商业贷款已经结清,再次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的范围,其次就是已经买过房屋,但是卖掉之后登记系统查询不到名下有房产,即便是在征信系统当中能够查到贷款记录,再次购房仍然可以算作是首套房。还有一部分购房者之前是全款买房,这次贷款买房仍然首套房。还有一部分范围是按照夫妻双方购房的情况来进行制定,如果在结婚之前一房买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而另外一方婚前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在结婚之后按照家庭的名义共同申请贷款时,不过上一次的购房贷款已经还清,可以算作是首套房,并且由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贷款人的偿还能力,灵活掌握**的比例。

  • 贷款**款比例方面,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款比例不得低于50%。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调整借款人贷款期限,取消将贷款人贷款期限延长5年计算的优惠政策,借款人为男不超过60周岁,借款人女不超过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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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低**三成;在大成都范围内没有购房记录算是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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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具体的这些政策有什么调整,今天小编为你整理了有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上海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首套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上海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 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通知》明确: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去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4平方米,再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非改善型二套住房。 上述《通知》还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4、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5、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6、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10、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二套房贷费用1、**款按照银行的规定,若借款人申请二套房贷,则需支付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60%的**款,个别地区要求二套房贷**比例不低于70%。2、利息二套房贷利息是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其中,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贷利息支出的多少。3、抵押登记费申请二套房贷的客户,须同意将名下所购房屋作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抵押登记费。4、公证费办理二套房贷时,还需支付公证费。申请银行住房贷款时,银行会委托公证部门,对借款人进行资格认证,借款人则需支付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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