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

144****9433 | 2018-05-10 15:55:55

已有3个回答

  • 138****2307

    可以转让,但是不能自由转让,主要受到以下几点的制约:
    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
    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查看全文↓ 2018-05-10 15:59:45
  • 144****9191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5-10 15:59:26
  • 144****3940

    一、法律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但书”后面的几种情形,其他的建设只有国有土地才可以进行,集体土地基本上是不可以直接转让建设的,但有一种特殊方式,第六十三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这样转让的方式就比较复杂。
    二、现实角度。
    虽然转让农村集体土地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但从现实社会来看,转让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事例大有存在,大部分集中在城中村。 比如北京香堂的小产权房就是经典的一例。 香堂村党支部书记张文山对此的态度是,香堂村的小产权房被政府硬推倒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怎样转成国有的问题。因为这里的小产权房不仅解决了很多城市住房问题,更重要的是带动了一方经济。政府不可能征这里的地,这里形成了规模,政府的措施将是怎样使这里的小产权房合法化。

    查看全文↓ 2018-05-10 15:58:06

相关问题

  •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
  •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全部4个回答>
  • 不能买卖。只有国有土地才能出让,也就是你所有的买卖。而集体土地必须通过土地征用才能变为国有土地。也就是说,农民集体的土地不能直接与土地开发生买卖,必须要有当地政府以很低的价格收过去,然后卖翻几十倍卖给开发商,当然啦,这个卖是以土地出让金和大量的规费的形式出现的。你直接卖给开发商那就不合法,那叫小产权房,叫私搭乱建;你通过当地政府,让他们发一笔大的,那就合法了,那叫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当然啦,也这是房价高的主要原因之一。集体土地能干嘛呢?第一农用,农田耕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用地等等,不说了;第二,分配给本集体村民的宅基地;第三、村办企业用地,这里面比较复杂,水比较深,不说了。

    全部3个回答>
  • 集体土地可以不能买卖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