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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可以用的住房公积金买房吗

136****3381 | 2018-05-18 13:51:29

已有5个回答

  • 153****3130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方法如下:
    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05-18 13:52:16
  • 151****7037

    1.如果用你叔叔的公积金买房需要你叔叔也作为共同产权人才可以;
    2.公积金只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或冲抵贷款,不可以作为购房**;
    3.可以先用他的公积金贷款,然后再过户给你是可以操作的,你可以在还完贷款以后再过户,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是不可以过户的;
    4.建议你和你叔叔都作为产权人列在产证上,这样也会减少以后过户或变更产权人的手续费及税费。

    查看全文↓ 2018-05-18 13:52:09
  • 152****8883

    以下几种需求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查看全文↓ 2018-05-18 13:52:02
  • 148****4950

    条件符合就可以。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5-18 13:51:53
  • 157****9524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某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查看全文↓ 2018-05-18 13:51:47

相关问题

  • 按相关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另外,父母在世,子女买房是不可以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自住的住房。  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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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但是使用他人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前提是房产证上有他的名字,不然是不能用他的公积金贷款的。在买房的事情上无小事,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用别人的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风险,以用亲戚的公积金贷款买房为例。一、你的风险1.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屋其产权证需要用你亲戚的名字来办理,也就是说法律意义上你不拥有该套房屋的产权,你就是每月在为你亲戚支付房屋的月供。一旦你亲戚对这房屋不承认是你这样你的风险就很大。2. 公积金已操作再转按揭贷款就会比较麻烦,因此如果你想转成自己名字的公积金贷款,同时公积金还款已还一半那么办理的手续就会很麻烦。3.你还贷款还一半后期过户变更名字的话需要缴纳一笔不小的税费,考虑清楚费用是由谁出。二、亲戚的风险1. 你亲戚的房屋名字,一但你不还款或者是在还款方面有拖欠,影响到你亲戚的个人信用。2. 在没有还清该套房屋的贷款之前,如果你亲戚(夫妻双方)还想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都是没法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除非还清这个房屋的公积金贷款。3.在你使用你亲戚公积金之后,如果他们想再次贷款买房(商业贷款),需要执行相关二套房屋贷款的政策: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上浮10%(即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款至少交60%。你在买房的时候使用别人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只要是在贷款期限内,产权人或者债权人不得随意执行该房产的,只有抵押贷款的银行有权处置该房产,因为房屋的质押权证是在银行。

    全部3个回答>
  • 不可以。如果用你叔叔的公积金买房需要你叔叔也作为共同产权人才可以,公积金只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或冲抵贷款,不可以作为购房**。可以先用他的公积金贷款,然后再过户给你是可以操作的,你可以在还完贷款以后再过户,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是不可以过户的。建议你和你叔叔都作为产权人列在产证上,这样也会减少以后过户或变更产权人的手续费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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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不能异地使用1、不可以使用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在同一个城市,不可以异地使用。2、公积金可以提取但是公积金账号目前转移不了。3、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账号还没有注销的话是可以继续使用的。4、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这个需要和公积金账号一致的)。以下是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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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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