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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如何用?

146****3043 | 2018-05-22 09:37:33

已有3个回答

  • 141****6296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购房、还贷。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父母给儿女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租房。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治疗重大疾病

    查看全文↓ 2018-05-22 10:07:20
  • 136****7407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全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二、审批时请个人根据情况带好下列材料: (1)购房改房:需带房改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 (2)购统建解困房:需带统建解困房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或职工个人产权登记收件收据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3)购商品房:应提供商品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及安置购买合同书复印件; (5)集资建房:单位集资收款票据及集资合同书复印件; (6)职工自建房: A、乡村建房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区土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已建好的证明; B、城市建房应提供原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建设许可证。(7)职工维修住房:应提供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维修承办单位出具的维修预算书; (8)直系亲属购房:不同户成员要支取公积金的,支取公积金职工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上述支取材料。以上支取公积金名字与购房发票名字不同的,还应提供户口本上全户户口页复印件。三、上述材料齐全,自申请之日三天内办理。

    查看全文↓ 2018-05-22 10:06:36
  • 142****9863

    住房公积金买房子有以下 流程: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 《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 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 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查看全文↓ 2018-05-22 10:06:19

相关问题

  • 1、 提出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2、 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3、 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4、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5、 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6、 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全部4个回答>
  • 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一)贷款对象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二)贷款基本条件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全部5个回答>
  • 不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除上述规定之外,地方还作了补充性规定,例如北京市。《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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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但如果你是本地户口就暂时不行;外地户口就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深圳需要先转社保,再申请提取。

    全部4个回答>
  • 可以的。先在公积金中心去申请贷款,用途是用于偿还银行按揭,贷款下来后公积金中心会把这笔钱转入你在贷款银行的贷款账户,然后在银行申请还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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