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拆迁置换房多出的面积怎么交契税?

156****9706 | 2018-06-01 16:56:27

已有3个回答

  • 143****9771

    一、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但一般省市规定只需缴纳差额的部分,即以购房款扣除拆迁补偿款的差额部份作为计税依据(有的省市规定可以全部免交)。
    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部分省规定。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

    查看全文↓ 2018-06-01 16:57:28
  • 133****5816

    对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交换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的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简短一句话:如果您获赔的房屋与原房屋价值相等,则可免交契税,对获赔的房屋比原房屋价值高时,按差额交纳契税。

    查看全文↓ 2018-06-01 16:57:05
  • 144****6945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交换的契税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

    查看全文↓ 2018-06-01 16:56:46

相关问题

  • 无需缴纳契税,但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

    全部5个回答>
  •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全部3个回答>
  • 前期不能交易,可以先做公证,能交易后再交易。

    全部6个回答>
  • 政府行为是拆迁。企业行为是置换。拆迁免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重新购房,未超过拆迁金额的,免契税。置换视同销售(双方),应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符合免税条件则免税)。契税按置换差价金额缴纳。

    全部5个回答>
  • 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