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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房会拆迁吗?农村的置换房拆迁会赔偿吗?这个哪个网友了解的?

134****9561 | 2019-09-29 09:48:26

已有5个回答

  • 132****1099

    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查看全文↓ 2019-09-29 10:05:48
  • 153****2688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9-29 10:05:36
  • 141****0763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查看全文↓ 2019-09-29 10:05:28
  • 148****8828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查看全文↓ 2019-09-29 10:05:23
  • 156****8221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9-29 09:49:40

相关问题

  • 您好,你得看区域,建议你找找本地区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比如我在网上找到的浙江省江阴市的: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先按规定确认房屋产权置换面积,再按拆迁商品房的市场价与建安价的差价乘以其房屋产权置换面积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给予货币补偿安置。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领取货币补偿金后应自行购房。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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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不能交易,可以先做公证,能交易后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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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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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可以明确答复你:像你这种情况只是不能再买政策优惠房而已。征收时候你完全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办要你拿钱是因为你房子年纪太小,原地置换**小面积的房子你可能还要贴不少钱,只是建议你拿钱,而不是不让你拿房子。面积太小,以上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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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但一般省市规定只需缴纳差额的部分,即以购房款扣除拆迁补偿款的差额部份作为计税依据(有的省市规定可以全部免交)。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三、部分省规定。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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