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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是按房产证上的价定吗

144****4390 | 2018-06-12 11:02:48

已有4个回答

  • 146****5628

    评估价只是做为参考,**后真正的补偿价是要双方谈的,一般来说,肯定要比评估价高上很多!拆迁补偿比的就是耐心,只要**后拆迁办比你着急了,你拿的就多了

    查看全文↓ 2018-06-12 11:04:30
  • 146****1169

    都是按房产现价评估的,一般相差不大。
    只是法院评估通常是几个月前评估的,是几个月前的市场价,一般过户评估是近一两个月的市场价。
    而且,如果是拍卖房产,房管局过户时不会重新评估的,按拍卖成交价过户。

    查看全文↓ 2018-06-12 11:04:19
  • 147****9609

    如果是一手房,按照合同的价格。
    如果是二手房,原则上也是按照合同价,但是合同价和房产局备案的评估价相差太多,房产局就会复议,你需要解释价格相差的原因

    查看全文↓ 2018-06-12 11:04:01
  • 137****8319

    登记价就是向房管局和地税局申报的成交价,地税局征税是按此价格来征税,另外,以后涉及到该房交易的,本次登记价就表示你本次购房的成本价。
    登记价,也就是税收申报价,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如果申报价高于历史成交数据水平,则以申报价为登记价并作为征税标准,如果申报价低于历史成交数据水平,则以地税局的核定值为征收标准,为了保障税收,防止恶意偷逃税,此价格地税局不会公布,也无法查询。

    查看全文↓ 2018-06-12 11:03:48

相关问题

  • 二手房买卖一般会涉及到的三种价格:合同价、网签价以及过户指导价。过户指导价该价格是根据房子的设计用途、房子的建成年代等多个综合因素决定的,是二手房交易中缴税的基准价。不同区域的过户指导价、同区域不同小区的过户指导价、同小区不同楼层的**低过户指导价都不一样。过户指导价不仅有下线,也有上限,超过上限不管交易房屋面积多大都视为非普通住宅,都会多交很多税费。说简单一点就是说建委规定的**低过户价建委规定这一片是单价不低于多少,只要房子的单价高于这个数就可以过户,合同价做太低的话建委不允许过户。网签价现在二手房过户之前都需要做网签,也就是在房管局系统的网上进行公示和签合同,网签价也就是在网管局系统里体现的成交价格,首先这个价格必须高于房管局要求的区域**低过户指导价。其次,网签价**高可以到达合同价的90%-95%。网签价的高低即决定贷款数的高低,也决定了交税的高低。合同价(**终成交价)该价格是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的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该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卖方的净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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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房产证为主要参考,结合各地的征收政策,对无证房屋进行认定。计算出房产的评估价值,加上附属物价值,加上签约奖励、搬迁费用、安置费用等。安置政策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置换两种。货币补偿就是**简单的只拿钱。房屋置换是用自己被征收的房屋的总价值与将置换的安置房的总价值进行金额对比,按照多退少补进行置换。无论选择哪种安置方式。将来购房交税时,凭征收协议,可以在征收协议上记载的金额内的房价免税。如购买100万房屋。如果征收协议上自己被征收的房屋总价是70万,那么只用对超出的30万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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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手房无个人所得税,契税按照开发商购房价格缴交;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契税是按照房产送件价格计算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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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成交价计算。一、新房交房税费有: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证照印花税:5元/本。5、工本费:10元/本。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4.停车管理费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2.装修管理费3.垃圾消纳费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五、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1.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2.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3.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4.物业费: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交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5.北方城市取暖费: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6.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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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评估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房产评估应考虑的因素1、所在小区的均价,以及小区内类似房屋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2、周边小区类似房源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3、所在小区和所在板块的房价走势4、被估算二手房的特性,包括房型、楼层、装修、朝向、房龄、小区内位置、景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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