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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法院查封了可以办房产证吗

143****9047 | 2018-06-13 16:53:38

已有3个回答

  • 156****4024

    按照现行法律,房子土地不分家,土地被查封了,相应的房屋也不可以发生过户或者产权转移,也不可以申请贷款,因为银行要看到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两个的他项权利证后才会给符合条件的客户放款,你不符合,银行不予受理

    查看全文↓ 2018-06-13 16:55:09
  • 143****8725

    如果开发商的土地都被查封,你肯定是办不了的,因为法院**先下达协助执行通知的对象,就是国土、房产等部门。

    协助执行的内容就是“停止转让手续”的办理。

    一般查封的年限是两年,如果期满没有续期查封,就可以解冻了。

    如果是开发商整个项目里面的几栋楼被查封,而你的房屋又不在里面,你是可以办理的。

    建议去房产局咨询一下具体情况,如果不能办理找开发商要求赔偿。

    查看全文↓ 2018-06-13 16:54:32
  • 152****4950

    可以办理。“查封”是法院对被执行人或被告财产进行的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措施,目的是防止被执行财产的交易和转移。厂房房产证办理不影响对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查看全文↓ 2018-06-13 16:54:20

相关问题

  • 被查封的土地无法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因为被查封的房产无法进行交易。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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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表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也就是说,只要购房者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已实际占有、没有过错,那么即使买到查封房,只要你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作出说明,法院就会将房屋解封。但是,如果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那就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1、当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在保全查封之前,购房者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对查封予以解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2、当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在保全查封之后,买卖双方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除买卖合同无效之外,其行为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司法查封拥有绝对法律效力,在查封期间是绝对不允许处分和流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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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一般认为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解除查封前禁止过户。处理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的方法,原则上同被抵押的房屋相同,能及时解决查封问题,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查封问题不能解决,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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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办法,没钱就等银行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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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不会吧,似乎只是延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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