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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可以去名字吗

138****1307 | 2018-06-13 17:34:54

已有3个回答

  • 153****6999

    1、房产证去名字如何办理——买卖时;

    1)根据买方的付款方式,走两种程序,第一种,如果买方一次性付钱,交定金后,买卖方一起去房管局办理房子过户,买方将剩余钱款放在银行进行监管,过户完成,买方即可拿到有自己名字的新房产证,卖方到银行取钱。第二种,贷款买房, 交定金后,买方在银行放首期款监管,申请银行贷款,银行出具贷款合同后,买卖双方过户,将过户抵押的证明交给银行,银行放款,买方即可拿到有自己名字的新房产证,卖方到银行取钱。

    2、房产证去名字如何办理——赠与时;

    1)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带上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契税凭证原件、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等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办件期限是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

    3、房产证去名字如何办理——夫妻之间;

    1)如果房子有贷款,就不能去名字,房子没贷款,带上五证(结婚证、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契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房产证去名字的,工作人员审核过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再去相关窗口办理,只需交80元工本费,无需税费。

    查看全文↓ 2018-06-13 17:35:59
  • 141****3844

    可以的,你说的就是房产证更名嘛!交一些税就可以的。不过需要另一名户主同意。

    查看全文↓ 2018-06-13 17:35:36
  • 133****3644

    房产证去名字主要分为买卖、赠与等。你所说的适合使用赠与方式去除名字。
    买卖:房产证去名字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房产证去名字贷款买房, 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出具了贷款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赠与: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房地产权证 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契税凭证原件、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查看全文↓ 2018-06-13 17:35:15

相关问题

  • 房产办理证办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受理-查验-实地查看(视情况)-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发证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5、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6、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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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添加名字去房产交易办理就可以了。房产证加名注意事项1、以前大家一想到办理房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布就意味着房产部门不会再单独的颁发房产证书了,也就是说如果现在需要办理加名手续的话,就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了。2、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原房屋产权人和需要加名的产权人两方都要到场,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中心填写申请书即可。登记中心在核实所交信息无误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办理。3、大家如果是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首先要确定的就是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是当前正在交房贷,如果有抵押的话,就不能够对该产权进行任何的操作,加名字也是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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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国家存量房交易相关规定,没产权证的房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办理房贷也需要提供产权证。按你所说小区其他业主已经办到房产证,你需要了解下卖方的房产证现在在办理的哪个环节,已经交完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的,房本可能在银行或房管局正在办理抵押登记,这个环节办理的时间稍长,因为开发商是分批去办理。如果房本现在在开发商手中(是可以拿出复印件的),还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去银行还完贷款拿到还清证明的可以直接从开发手中拿出房本。如果房本在办理抵押登记的过程已经到了房管局需要等抵押登记做完,也就是房本到卖方手中才能继续办理。关于风险。如果提供不了房产证(有复印件的是有房产证就不必说了,肯定没问题),只能提供原购房合同及相关票据的,来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这个合同也不存在买卖关系的。但是凡合同就是合法的。如果涉及到你给他多少多少钱,是存在借贷关系的。有无房本卖方违约无非就是赔违约金,但没房本的买卖合同是无法按合同约定的去赔付的,但你给过他的钱大可以放心,是跑不掉的,因为即使手写的涉及资金的合同都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这种无房本的房产交易,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做一个“律师见证”,是可以保障交易安全的。不是公证,公证的话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的委托的。但建议尽量避免这种无房本的房产交易,因为如果出现违约,你还想追回利益可能会很麻烦。先给**这个大可放心,只要你给的每一笔钱都有收据就跑不掉的,所有签字的“合同”都是合法的,出现问题都是能追回的,而且追回的会比你给的要多哦,有利息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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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那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何去掉呢?需要要多少费呢?让吉屋小编来告诉你吧。据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份额转让,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五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举例来说,比如一套总价为4万元的房子,产权证上房子为父母子女共有,份额各占 50%。现在子女如果要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转让给父母,需按20万元的总价收税。市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工作人员说,房产证去名字也要从具体情况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如果是加名字的,夫妻双方本人凭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就可以办理。如果是去名字的,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契税为1%、1.5%、3%。具体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 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家庭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4%。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市民如果想确定是否为家庭首套住房,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件到该中心大厅一号窗口查档。经查后确定是首套房的,工作人员将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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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去掉一方姓名,就需要这一方当事人把名下房产份额买卖或赠与过户给其他住房共有人,才可以办理。需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由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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