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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合法吗

144****5667 | 2018-06-14 00:00:07

已有3个回答

  • 141****3902

    一、什么是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因买方的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买方不能收回定金(惩罚购房者);如因收受定金的卖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卖方要双倍返回定金(惩罚开发商);如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此时不适用定金罚则。

    二、哪些情况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罚则

    适用双倍返还定金是有前提条件的,只有在满足了四个条件后,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原则1、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不能离开主合同而独立存在;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须以货币为标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原则2、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原则3、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在房屋交易中,如果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落空,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实现,那么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是适用定金双倍返还罚则的,即卖方将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双倍返还。

    原则4、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那购房者如何避免定金罚则呢?

    购房者应当在做足购房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因为,购房定金都是约定在认购书中的,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因此,购房者应当在买房前做好准备,避免签订购房认购书,也避免买房后又后悔。或者购房者可以把认购书中的购房定金改成订金或者预付款,这样就不会适用购房定金罚则了。

    因此,买房前做好充足准备,避免交纳定金后再反悔是避免适用定金罚则的好法子。

    查看全文↓ 2018-06-14 00:04:34
  • 148****1169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查看全文↓ 2018-06-14 00:03:41
  • 156****6750

    定金的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代表你做的这个决定,反而如果你违约,有时候需要缴纳定金双倍,作为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8-06-14 00:03:02

相关问题

  • 通常,当购房者选中了想要的房子,开发商一般先要和欲购者签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子的房号、总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在认购书签订后几天内到发展商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就要交定金。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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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交定金后不想买房了定金能退吗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二)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三)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二、想退房定金能要回来吗很多人知道购房过程中有一个定金,往往是在签订居间协议,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支付,用于保证买卖双方履行居间协议或定金合同,在约定的时候以约定的条款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将被没收。事实上,购房定金能不能要回来主要是要看该情况符不符合退还定金的条件,只有符合了法定或者是约定的退还定金的条件,购房定金才有可能被退还。而在有的情况下,若购房者后悔不想买房了,此时不存在法定的退还定金理由,那么定金就会被开发商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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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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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退定金只能从其它方面寻找突破,比如定金约定、建筑面积是否有出入、建筑质量、交付日期、该项目有无其它违法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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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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