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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能顺便迁移户口吗

133****9574 | 2018-06-14 20:49:29

已有5个回答

  • 157****2425

    每个城市户口迁移需要一定条件,你可以去公安局咨询一下他们那里对购房迁移户口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请迁移

    查看全文↓ 2018-06-14 20:54:18
  • 137****5316

    一般的买房迁户口流程,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 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查看全文↓ 2018-06-14 20:53:49
  • 151****5510


    如果里面没有户口,可以直接落户,如果有户口需要迁出后才能落户

    查看全文↓ 2018-06-14 20:53:38
  • 138****1322

    买房子后,应要先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出具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这个是先决条件。房子的用途必须是住宅且私有的。

    如果是市外人员迁入房产所在地,还需出具在房产所在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办理同意迁入证明。带上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原件被抵押则到银行复印且盖银行公章)、购房合同、发票、社保凭据、户口、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然后带着这个准许迁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开具同意迁入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6-14 20:53:31
  • 157****0879

    一般来说,仅凭购房合同是不能迁户口的,要等房产证下来才能办理。

    查看全文↓ 2018-06-14 20:53:16

相关问题

  • 以武汉为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外地购房者在武汉城区购买商品房,只要面积达到120平方米或价格在30万元以上,就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购房者办理户口前先要办理完毕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外地户口的市民迁到本地,需要先到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领取申请表,领表时要备好以下资料:房产证、土地证、户主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婚姻证明等。领表后,市民还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由所购房屋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申请表和以上所有资料经户政处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后,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购房者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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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子过户了,应该不影响你落户。如果房子还没过户,那就麻烦了,因为法律上房子还是原业主的,你只能找中介或者原业主协商。如果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以后卖方不将户口迁出,可以持产权证和买卖协议到派出所将他户口冻结。他的户口将无法再迁移,如果他需要办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丢失,需重新办理等等一切涉及户口的事宜,那么他都无法再办理。这时他就会主动找上门的。当然,这对买方造成的损失也不可估量。只能说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一种解决办法。也有人通过以下方法将户口迁移至所购买的房产:1、拿产权证至房产所在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2、拿户口页、产权证、居委会常住人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房子辖区的派出所找户籍警办理户口迁移;3、由于房产仍挂着原业主的户口,户籍警问,你就说,无法联系到原业主,就可以了。这种方法,不能将原业主的户口迁移走,只是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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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含父母子女在内的直属亲戚都是可以随迁的。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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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你自己选择愿意落户的城市,同时该城市又有购房落户的政策,二者缺一不可。其次,购房落户只关注购房的面积和落户人数,同迁入人的出身和职业没有关系。因此,你不必作为大学毕业生落户,可以不需要相关的证件。再次,由于你现在是袋袋户口,并不是根据购房以后由当地给出的相关凭证迁出户口的。这一点必须在购房前详细咨询清楚,还包括迁入的具体步骤等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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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二、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三、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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