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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

135****5757 | 2018-06-16 11:32:27

已有4个回答

  • 133****8888

    一、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和建设部和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五)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此外,(1)受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
    二、房地产开发商应具备什么资格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且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上述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预售必须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但并非有了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因此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资格不仅是看其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是要看《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等登记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低限额;同时还须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资质分为五个等级,只有一、二、三、四级企业才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所以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能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更重要的还应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买受人一般选择被评为一级或二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佳。

    查看全文↓ 2018-06-16 11:34:33
  • 132****0620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后出现扯皮现象,在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等。作为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细节呢?下面我们一起看下。 (l)房屋的产权性质、产权呼、具体坐落要明确,要仔细核对合同中填写的情况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中的内容一致。
    (2)签订合同的卖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核对其身份证,看址否与《房胜所有权证》附页中显示的一致,如果房屋是共有产权,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3)房屋存在抵押的,要约定卖方解除抵押的期限及由此造成违约时如何承担责任。
    (4)付款方式要具体明确,房屋交易涉及的金额对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都是不小的数目 ,因此是付全款还是需要贷款,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如果签订合同之初认为可以筹措到全款,因此在台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而事后发现现金不够,需要贷款,那么此时属于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如果合同卖方不同意变更,则属于买方违约,买方将面临被迫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5)付款时间要和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的时间相结合,作为买房,**大的风险在于付了钱却得不到房产证、拿不到房子,因此付款要与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相结合,而不要轻易在过户或交房之前将房屋全款全部交付给卖方。
    (6)产权过户要有明确的期限。要约定在签订合同多长时间内办理过户以及对应的违约责任,以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
    (7)物业交割要有明确的期限,另外二于房一般都会有些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需要清算,这也是买卖二手房复杂手续中的一环,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这也要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具体交接时问。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8)买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过户及物业交割违约责任。
    (9) 卖方户口迁出的期限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10)房屋内设施设备情况要明确。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通常卖方不愿将屋内的空调、抽油烟机等设备进行移动,而折合到房价里或者是赠送给买方,无论是哪种情形,买方都要在合同里将房屋的现状详细写明。
    (11)明确税费的承担,按照规定,由买方承担的税种有契税和印花税。但实践中卖方往往将由其承担的营业税等转嫁到房价上,因此这部分税负实际还是由买方来承担,对此买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心中有数。 相关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及法律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的坐落位置;
    (2)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3)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4)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查看全文↓ 2018-06-16 11:33:56
  • 145****9408

    跟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入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住城市之中,那么在城市之中购买房产就成为了必要的头等大事。
    在买房时我们经常有良多疑问,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签订的过程应该留意什么?下面是律师365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要提供哪些证件?《商品房预售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大多数楼盘取得预售证就已经开始出售了但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证需要开发商楼盘已经投进的资产占到楼盘总共资产的百分之25以上还必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上统称五证。
    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该留意哪些题目?1,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枢纽。
    购买时,需要留意所购楼号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治理部分同一印制的尺度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留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增补条款也已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商定的权利,义务不同等的情况。
    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假如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入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绝的商定,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
    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商定。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划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总结的关于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的内容,但愿对您有所匡助。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望合同的内容,对于有异议的部门入行咨询,或者提出修改,在签订的过程中,假如有题目,我们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

    查看全文↓ 2018-06-16 11:33:33
  • 154****2725

    根据《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的限定,是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rnrn
    一、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根据《招标投标法》的限定,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招标采购合同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奏效。《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要求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迟36日内就开始执行临时零售价。如果招标人和中标人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合同不能奏效,中标人就不能正式着手准备中标药品的配送。所以,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尽可能早日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如果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限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应当承受缔约过失职责。rnrn
    二、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所谓实质性内容,是指投标报价、价款结算办法、价格优惠等牵涉招标人和中标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内容。更不应予招标人以任何方式,在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后向中标人索要额外的利益。如果应予招标人和投标人在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后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就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整个集中招标采购经过就失去了意义。rnrn
    三、不得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中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在性质上隶属履商定金。《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限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考虑到目前医疗组织的药品采购,包括集中招标采购大都采用先货后款的赊销方式,中标人有大量货款沉淀在医疗组织,无须再要求中标人提交新的履商定金,加重中标人的资本周转压力。故《工作规范》和《文件范本》取消了履约保证金条款,不应予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可依据《文件范本》第4.2.13条的限定,从应付价款中扣除**高比率同履约保证金相同的误期赔偿违约金。同时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的限定,追究违约人的违法违规职责

    查看全文↓ 2018-06-16 11:32:48

相关问题

  •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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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验证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现在使用的大多是开发商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基本上是规范的文本。但其中不少涉及利益方面的条文,违约处理都向开发商倾斜。如延迟交房的赔偿比例仅万份之二等。3.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曾有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的事例。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4.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相关房屋土地管理局或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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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途"是指哪个时间段呢?根据<合同法>,如果你们的合同是合法的,并且中途是指从合同生效起的话你就要支付这笔钱了,这是你履行合同的义务.但如果中途是指从租用期起到结束之日这段时间的话,你就可以不用支付,因为不满足合同规定的条件.建议你**好跟房东协商一下和平解决,如果不行找法律部门咨询一下,毕竟这可能是个扯皮的事,尤其如果房东不是个善人的话更麻烦,找民事法律部门很快就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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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这样的抵帐房没有什么风险,但应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必须直接跟开发商签订。要卖房人带你和开发商谈,让开发商网鉴成功,正式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或专用收据,房屋维修基金票据,全部交到你手上,如果还不放心的话,叫卖房人带你一起把购房合同拿到房管局去查一查是否登记到了你的名下。2、网鉴合同时要看清相关信息。包括自己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面积、位置、楼号、层号、房号、使用年限、交房时间等,要有开发商姓名,公司售房专用章,要盖骑缝章,自己鉴名,手印,购房发票或收据与房屋维修基金票据要盖开发商公司财务专用章。3、房款交给开发商。原则上你只能将钱交给开发商,一般是存入开发商设立的银行监管帐户,再由开发商将钱交给卖房人,如果开发商同意你直接将房款交给材料商,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成功,就是房管局已经备案将此房登记到你的名下,别人买不走,所以没有问题,放心购买。

    全部3个回答>
  •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该把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补充写入合同中。不仅要将煤气、热水、配套设施和装修质量等内容加以明确,而且还应将售楼广告中提及的幼儿园、车库等配套设施加以规定,并规定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另外,你还提到开发商附赠精装修,在合同中一定要对房屋内外装修水平,如地板、顶棚、门窗、灯具、厨具以至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和品牌都加以明确规定。如果是参照开发商的样板装修,则应该规定自己房屋的装修水平和材料品牌同样板间一致。如果开发商以舍同已统一不便更改为由让您放弃上述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故您可以要求与其签订补充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