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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全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158****6182 | 2018-06-17 11:39:05

已有3个回答

  • 153****2722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房地产需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简单地说,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查看全文↓ 2018-06-17 11:40:17
  • 133****0654

    不能!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采取现状处置的方式进行查封、拍卖。但在拍卖前,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情况及法院拍卖不负责后续的产权办理事宜。
    **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查看全文↓ 2018-06-17 11:39:51
  • 146****6754

    房产保全了,应该是可以正常办理房产证的

    查看全文↓ 2018-06-17 11:39:35

相关问题

  • 1. 一定不能买卖。也买卖不了,因为房屋被查封,无法过户。2. 如果买卖保全房屋,轻者,法院给予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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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全只是诉讼的一种方式,只是暂时限制了对方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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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没有违法行为;4、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6、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7、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8、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9、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10、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11、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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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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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自建的房屋自建成即有产权,只要有建设手续,可以报警或者起诉,要求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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