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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租令房买下产权要哪些?

151****3428 | 2018-06-20 11:42:14

已有3个回答

  • 156****1212

    首先,我国税法上没有开始征房产租赁税,准确的说应该是房产税,按照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房屋租金的12%征收,非经营性用房免税。第二条明确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2、本案,房东即出租人交纳该税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在租赁合同中双方没有约定谁承担房产税的,那么推定为出租人来承担。
    3、虽然有法律依据房东来承担,但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抱着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的目的,建议你与房东协商解决为好。比如你承诺代缴房产税,同时与他续签租房合同,这样脸即没撕破,房屋也续签了,未来租金相对也降低了,岂不美事?!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查看全文↓ 2018-06-20 11:43:41
  • 148****3903

    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补偿安置要看各省市的规定。

    查看全文↓ 2018-06-20 11:43:18
  • 141****2438

    你好 咨询房地产交易中心

    查看全文↓ 2018-06-20 11:42:54

相关问题

  • 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每一、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第二、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第三、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第四、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第五、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第六、持上述相关资料,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另外购买使用权房注意事项:1、使用权房权属关系复杂,确定权属后再购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过户。2、使用权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3、购买前要核实以前各项费用是否结清(供暖费、物业费),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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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咨询房地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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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说的购买公房是指购买的是房改房,对吗?如果购买后已经取得产权证,那再添加产权人是指增加共有人吧?添加共有人不是非要诉讼啊,可以在原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添加共有人。如果是没有达成一致,那就可以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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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是不是只有和老人一起在此房居住的这个子女才可以继承承租权,继续租用这个房子,其余子女连承租权都没有?”:(1)一般情况下,是的:只有和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在此房中、且户口在房子里、而且有的要求达到一定的居住年限的人,才可以成为继续承租的人。(2)但,到底谁可以成为承租人,主要是由公房属的单位、根据单位公房承租人的条件、原承租人的意见确定,也就是说:公房所属单位的意见至关重要。因为:承租权不是可以继承的权利,主要是公房所属单位为照顾本单位人员及家属而给承租人使用权。(3)建议你:尽快向公房所属单位咨询并申请办理在此居住的女儿为继续承租人。2、“如果这个子女想把房屋租赁证由父亲名字过户成自己的名字,是否需要其余兄弟姐妹的同意?在网上查有的说还要公证处公证,是这样吗?”:(1)按一般规定,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只要有此子女长期在此居住的证明、户口在此的证明就可以向公房所属单位申请变更自己为承租人,只要单位同意就行。(2)但,具体你的情况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是否需要公证,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3、“如果承租人和租赁证确实已过户给了这个子女,此房马上面临拆迁,将有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其余子女还有没有权利分一杯羹?如果房屋租赁证还没有过户成这个子女,拆迁补偿款又如何分配?与已过户是不是不一样?(补充:事实是只有这个子女在此房居住,其余子女均不在此房居住”:(1)如果承租人已经为此子女:在拆迁前购买产权时,应由继续承租人(也就是此子女)购买产权,购买产权后:补偿款就只能给此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2)如果承租人还没有变更为此子女:其他子女也有成为继续承租人的可能,当然,此子女在此居住、户口也在此房中,比其他子女应有优势,但**终谁能成为承租人,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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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中介挂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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