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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如何买下产权?租赁房买下产权后多久可以买卖

152****9584 | 2019-06-14 14:07:11

已有4个回答

  • 142****9639

    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每一、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
    第二、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第三、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
    第四、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
    第五、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第六、持上述相关资料,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
    另外购买使用权房注意事项:
    1、使用权房权属关系复杂,确定权属后再购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过户。
    2、使用权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
    3、购买前要核实以前各项费用是否结清(供暖费、物业费),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6-14 14:07:30
  • 156****5450

    一、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补偿安置要看各省市的规定。
    产权房是指享有完整的房屋产权,是可以享受动迁补偿的。
    二、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三、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查看全文↓ 2019-06-14 14:07:26
  • 152****3318

    1、拆迁得到的房子,没有买下来,没有产权,是承租房。
    这样可以卖掉么?
    有的可以卖,有的必须买为产权房后才可以卖,关键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建议这个问题到房地局咨询一下。
    2、如果把承租房买下再卖掉,那么在买下来到卖掉之间,有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必须在买下X年后才能卖掉?
    还是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因为各地对公房、拆迁房的规定都不同,还是建议到房地局咨询一下。
    3.如果承租房可以卖,那么手续、过程方面比卖产权房多了什么步骤?
    因为公房承租人和出租人是租赁关系,那么如果你把承租方出售后,购买人要和承租人重新签订承租协议,换发承租凭证。
    4、卖承租房和卖产权房,之间可以获得的钱的差距有多大?(卖承租房得到钱比卖产权房得到的钱,损失有多少?)
    很难说,如果把承租方买为私房,给国家补交的款项是一定的,而如果你把私房出售,所卖的价款按照市场价是不一定的。

    查看全文↓ 2019-06-14 14:07:22
  • 153****7777

    1

    哪些城市房产值得购买?



    年还没过,春天的脚步就越来越近。对楼市来说,好消息是接连不断的传来。



    1月4日,央行决定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2019年1月15日和1月25日分别下调0.5个百分点。2018年央行已经实施了4次降准,算上1月份这两次的话,也就是在楼市调控收紧之后,已进行了6次降准。



    连续的降准之后,银行的钱包的确鼓了,按照高层的意思是,降准属于定向调控,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 但是,资金是否会真的屏蔽楼市,这个就需要密切关注信贷政策了。如果接下来,贷款利率开始下调,**开始降低,房企取消打折优惠,那么说明,银行富裕的资金将要流入楼市,大水又要开始漫灌,这时大家就要准备入场了。



    比如,近日杭州个别银行出现了父子接力贷,**高可以贷到80岁,这就说明银行有急切的愿望想要在房贷中赚钱,只是央妈尚未松口。



    总之,大家记住,降准并不可怕,降准与楼市根本没有直接关系。可怕的是银行下调利率和降低**,以此来诱使人们加杠杆买房,这才是房价重新启动的标志。



    现在,经济会议和住建部关于2019年楼市的定调是:“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合理自住需求”,这个表述已经再明确不过了,楼市已经开始彻底转向。



    2018年12月31日,青岛高新区发文取消购买新房的摇号规则,继菏泽、广州、珠海、杭州和合肥之后,调控松绑又填一城。



    这轮全国性的调控收紧从2016年上海“325新政”开始,深圳、北京紧随其后,到现在为止,四个一线城市的深度调控即将满3年,而其它二三线城市的调控基本上都是花拳绣腿、装装样子、演出戏骗骗领导而已。比如,菏泽限售才一年就取消,珠海的5年社保限购才执行了一年半,青岛的新房摇号规则才实施了半年就匆匆下线。



    我之前在文章里一再强调,这二十年来造成房价持续暴涨和全民炒房的根源就是:政策的周而复始、前后不一和民众对于调控的不信任。现在看来,这个魔咒仍然没有摆脱,准确点说,是根本不想摆脱。曾经的海誓山盟,现在看来,就是天大的笑话。



    目前,非常明确的一点就是:2019年又将是一次楼市风口。关于买房,我建议大家做到以下两点:



    1、买跌不买涨



    如何判断一座城市2019年的房价走势呢?我来告诉你:



    如果你所在的城市2018年房价已经开始下跌,那么当地政府就势必会松绑调控、出手维稳,房价就会企稳见底。这类城市有北上广深、杭州、南京、厦门、成都、重庆、青岛、西安等。



    如果你所在的城市2018年房价还在上涨,或者比较稳定,那么当地政府就会袖手旁观,没有明显动作,房价会逐渐见顶。这类城市有苏州、沈阳、武汉,还有绝大多数三四线城市。



    那么,对你来说操作就已经很简单了,买那些已经下跌过的城市,因为房价即将见底,千万别投资那些还在上涨或者稳定很久的城市,因为你会高位接盘。



    总结下来一句话:买跌过的城市,远离涨过的城市。

    查看全文↓ 2019-06-14 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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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咨询房地产交易中心

    全部3个回答>
  • 1、“是不是只有和老人一起在此房居住的这个子女才可以继承承租权,继续租用这个房子,其余子女连承租权都没有?”:(1)一般情况下,是的:只有和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在此房中、且户口在房子里、而且有的要求达到一定的居住年限的人,才可以成为继续承租的人。(2)但,到底谁可以成为承租人,主要是由公房属的单位、根据单位公房承租人的条件、原承租人的意见确定,也就是说:公房所属单位的意见至关重要。因为:承租权不是可以继承的权利,主要是公房所属单位为照顾本单位人员及家属而给承租人使用权。(3)建议你:尽快向公房所属单位咨询并申请办理在此居住的女儿为继续承租人。2、“如果这个子女想把房屋租赁证由父亲名字过户成自己的名字,是否需要其余兄弟姐妹的同意?在网上查有的说还要公证处公证,是这样吗?”:(1)按一般规定,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只要有此子女长期在此居住的证明、户口在此的证明就可以向公房所属单位申请变更自己为承租人,只要单位同意就行。(2)但,具体你的情况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是否需要公证,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3、“如果承租人和租赁证确实已过户给了这个子女,此房马上面临拆迁,将有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其余子女还有没有权利分一杯羹?如果房屋租赁证还没有过户成这个子女,拆迁补偿款又如何分配?与已过户是不是不一样?(补充:事实是只有这个子女在此房居住,其余子女均不在此房居住”:(1)如果承租人已经为此子女:在拆迁前购买产权时,应由继续承租人(也就是此子女)购买产权,购买产权后:补偿款就只能给此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2)如果承租人还没有变更为此子女:其他子女也有成为继续承租人的可能,当然,此子女在此居住、户口也在此房中,比其他子女应有优势,但**终谁能成为承租人,全由公房所属单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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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买断,具体咨询物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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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中的你是哪个城市,各个城市不一样,我们这里廉租住房申请的条件:必须是城区常住户口,一家有两个正在享受低保待遇。这个是我参考的,不知道能不能帮你,祝你好运:1.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家庭人口1人,家庭年收入 6960元及以下(注:人均580元/月),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 15万元及以下, 2.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廉租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3.申请家庭按市场价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况证明,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方式对其住房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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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我国税法上没有开始征房产租赁税,准确的说应该是房产税,按照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房屋租金的12%征收,非经营性用房免税。第二条明确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2、本案,房东即出租人交纳该税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在租赁合同中双方没有约定谁承担房产税的,那么推定为出租人来承担。 3、虽然有法律依据房东来承担,但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抱着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的目的,建议你与房东协商解决为好。比如你承诺代缴房产税,同时与他续签租房合同,这样脸即没撕破,房屋也续签了,未来租金相对也降低了,岂不美事?!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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