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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验收规范是哪个部门定的

136****0668 | 2018-06-20 15: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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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8695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3.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更新改造项目和大修理项目,可以参照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提出适用的竣工验收的具体标准。
    四、竣工验收的范围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五、竣工验收的条件
    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
    2.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也可报请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也可报请竣工验收。例如:非生产性项目中的房屋已经建成,电梯未到货或晚到货,因而不难安装,或虽已安装但不能同时交付使用;又如住宅小区中房屋及室外管线均已竣工,但个别的市政设施没有配套完成,允许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建设项目报请竣工验收。
    这类项目在验收时,要将所缺设备、材料和未完工程列出项目清单,注明原因,报监理工程师以确定解决的办法。当这些设备、材料或未完工程已安装完或修建完时,仍按前述办法报请验收。
    3.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施工企业不能报请监理工程师作竣工验收
    (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4)各类工程的**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查看全文↓ 2018-06-20 16:06:43
  • 146****7403

    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从这里能看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查看全文↓ 2018-06-20 16:06:01
  • 158****9130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3.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更新改造项目和大修理项目,可以参照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提出适用的竣工验收的具体标准。

    查看全文↓ 2018-06-20 16:05:48
  • 154****6458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竣工验收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查看全文↓ 2018-06-20 16:04:34

相关问题

  •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三、具体竣工验收(也称综合验收或联合验收),各地政府牵头的部门或组织者有所不同,一般要求:(一)已组织五方主体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且合格。(二)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配套工程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三)规划、消防、人防、气象、环保等各专项验收已通过。(四)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成果已完成。(五)商品房的物业保修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装修垃圾一次清运费和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已缴纳。(六)已具备通水、通电条件,燃气管道、有线电视、通信基础设施已按设计要求铺设施工完成。(七)市政基础设施已纳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网络。(八)分类垃圾桶各个单元分放到位。(九)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设施、设备已落实,相关验收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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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品房验收是哪个部门应该管的事情?商品房验收是根据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然后请相关的部门进行验收的。要说是商品房验收是哪个部门应该管的事情,那么首先我们要找的就是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只有是这些部门验收的完全合格的话才是**正规的那。二、商品房验收注意事项是什么?在验收商品房的时候**需要注意的这几点是;看一下它的结构是不是结实,以及检查一下我们所签的合同,**后需要注意是的就是有什么问题要及时反应。1.在进行验收商品房的时候首先我们要注意的就是检查一下**基础的,那就是商品房的结构是不是结实,看一下门窗,墙壁,阳台灯所有的地方是不是有裂痕,我们一定要记住的就是这些地方是**主要的,一定不要遗漏了。2.然后我们要注意的事情就是要看一下我们在购买房子时候的合同是怎样的,看一下开发商合同里面的承诺都有没有实现了,一定要记住这一点,仔细的观察一下合同里面的条款,不要按照自己看到的来验收。商品房验收是哪个部门应该管的事情,以及商品房验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上面的文章可以帮助到大家,让大家可以购买到合适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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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属于建筑工程范畴,建筑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终有审查权和监督权的就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品房验收合格标准:1、商品房验收必须经过单体验收、消防、规划、人防、防雷、环保、绿化、配套等多方面的验收合格才符合验收合格,因为住宅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其所要验收的环节特别多,只有所有的环节验收合格通过,才能达到验收合格。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只是建设单位(即被告)自行组织的阶段性验收,一般指结构封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组织的验收,该验收只是商品房验收的一个环节。3、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唯一能够证明验收合格的依据。因为竣工验收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只有取得该备案表,才能证明被告所开发的项目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才可以安心接收入住。总结:由于商品房的验收牵涉到购房人的切身利益,所以,需要细致的了解商品房验收的相关步骤,做到心中有数,谨防被骗,避免产生验收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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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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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竣工验收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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