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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产权注销登记什么意思

151****8599 | 2018-06-21 20:32:38

已有3个回答

  • 133****2954

    房产证注销流程
    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
    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
    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
    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
    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33:26
  • 146****6784

    以下是关于拆迁房屋的注销登记的规定:  
      (一)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人应当在五日内持被拆迁人交其保管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注销登记。
      (二)被拆迁人未将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交拆迁人保管的,待该房屋拆除后五日内,拆迁人应当持房屋灭失证明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三)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收到拆迁人提交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房屋已拆除的证明后,于二十日内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原房地产权属证明作废。
    十天后未去注销登记,应该说是违规了,但要说违法,还没有找到相关依据。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33:19
  • 143****7770

    (一)一般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二)军队、涉外房屋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
      核准注销登记。
      (三)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一、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注销的证明材料;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人出具的同意注销房屋他项权利的证明;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33:12

相关问题

  • 注销登记是指房屋权利因房屋或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权利主体灭失等而进行的登记。以下几种情况均应申请注销登记:(1)房屋灭失,所有权的要素之一客体灭失,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房屋所有权人未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而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原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也不复存在;(3)他项权利终止,抵押权是因主债权的消灭,如债的履行以及房屋灭失或抵押权的行使而使抵押权归于消灭。典权是因典期届满、出典人回赎或转典为卖、以及房屋灭失而使典权归于消灭。房地产权利丧失时,原权利人应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文件。无权利承受人或不能确定承受人的,由登记机关代为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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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原住房信息依然滞留在房屋登记簿内,会误导相关部门对购置首套房的判断。即在重新购房过程中,因“名下有房”致使新房被作为“二套房”对待,在贷款利率、缴税方面均不能享受相关优惠。  什么是房屋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一)一般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二)军队、涉外房屋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  核准注销登记。  (三)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注销。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什么是房屋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一、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注销的证明材料;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人出具的同意注销房屋他项权利的证明;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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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国家机关对于城市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产权登记。如果没有及时登记的话,当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对方是没有办法了解产权状况的,而且私下交易的话,面临的风险也比较高,除此之外,房屋所有产权人如果和其他人出现经济纠纷或者是非法侵害,无法提供房产登记凭证,有可能使得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进行产权登记的重要性:1、进行产权登记之后,会受到法律的保护。2、未登记的房地产是没有办法进行抵押贷款的。3、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无法向行政或者是仲裁机关提供有效的法律凭证,会增加司法实践的困难,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也得不到保护。4、一旦遇到拆迁,往往会因为缺乏依据而得不到补偿。

  • 预告登记多用在房地产开发一块,比如开发商建好商品房后,购买对象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可以去办理预告登记,也就是提前将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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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 、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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