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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58****1358 | 2018-06-22 21:44:38

已有5个回答

  • 154****2603

    公房可以过户。公有住房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将自己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有偿转租指公有住房承租人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有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查看全文↓ 2018-06-28 18:37:51
  • 138****3395

    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办证

    查看全文↓ 2018-06-28 18:37:46
  • 137****3668

    他们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然后正常过户。

    查看全文↓ 2018-06-28 18:37:22
  • 153****3303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查看全文↓ 2018-06-28 18:37:08
  • 143****7045

    需要房主和单位协议买断产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个人名字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申请过户该住房。

    查看全文↓ 2018-06-28 18:37:02

相关问题

  • 第一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付钱。付完钱之后进交易中心,给下家查房,审税。需下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简称三证,产权证要上孩子名字的(未成年提供出生证,成年的提供身份证)如果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得去银行以上材料在来一份。且提供四份复印件,银行一份,交易中心三份!不需要办理贷款的,第一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付钱。付完钱之后进交易中心,给下家查房,审税。需下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简称三证,产权证要上孩子名字的(未成年提供出生证,成年的提供身份证),第二步,也就是20天以后,交购买房屋契税过户!20天出产权证。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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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定》从2 000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停止执 行附: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为加强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作如下规定:一、过户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单龟(以下简称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要求改由系统内其它企事业法人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死亡、迁居、申请购房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行为。(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过户: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或改制需继续租用的;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或迁居,与承租人同户籍且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需继续租住的;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 由承租人配偶申请购房的;4、原承租人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二)承租人申请过户所必备的条件: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证明材料及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系同一系统的证明材料。企业兼并、改制还需持有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要求过户的证明文件.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新承租人必须是与原承租人同户籍,并与原承租人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且因他处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在特固标准以内。需继续租住的新承租人的/顷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近亲属。如有同一顺序多个依法享有共同承租权成员的应在家庭成员中签订书面仂。议,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明确过户后的新承租人,方可申请过户.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承租人要求由配偶申请购房, 可同时申请过户。(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过户:1、无合法租赁契约的;2、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3、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二、分户非住宅分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变动,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要求对原承租的房屋分开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分户是指享有共同合法承租权的家庭成员,要求分开承租居住房屋的行为。(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分户: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变动经上级机关同意批:住该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2、民用住宅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成年人要求单独承租居住房屋的;(二)承租人申请分户所必备的条件: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申请分户时,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有关文件,经出租人现场查勘确认要求分户的房屋结构可以自然隔开,并具有可供两个及两个以上承租人分开安全合理使用的条件;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分户,须经出租人现场查勘确认房屋分割使用时,不造成生活起居困难,不相互干扰,分户后不造成新的住房困难户。(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分户:l、无合法租赁契约的;2、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将要拆除的;3、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4、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5、房屋户型为单元式厅、室的;6、分户后人均使用面积不足十三平方米的;7、旧式住宅中共同部位拥挤的。三、 更名非住宅更名是指承租人因机构拆并,经营转向、企止改制等原因需要更改单位名称并继续租用房屋的行勺:民用住宅更名是指承租人因姓名更改而继续租用房圣的行为。(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承租人可以申请更名: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拆并、经营转向、企业改制等原因更换厂(店)名称的;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姓名更改而改变租约承租人姓名的。(二)承租人(或单位)申请更名所必备的条件: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申请更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更名的有关文件和证件;2、民用住宅承租人更名,承租人必须持有市公安局核发的更改姓名后的户口及居民身份证明。四、办理过户、分户、更名的工作程序(一)凡申请过户、分户、更名的,由承租人向辖区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 非住宅一式三份, 民用住宅一式二份,经房管所审核后上报各所属房地产公司经管部门复核,然后报领导批准,批准后的《审批表》交由房管所办理(非住宅力、理结果抄报市房地局备案)。(二)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分户,如原承租人死亡或迁居, 须先按规定力、理过户手续再申请分户。(三)市属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住房承租人申请过户、分户、更名的,由承租人向辖区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房管所、所属房地产公司两级审核,按月报市房地局批:住后,返回力、理。(四) 《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按表上规定的要求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接到《审批表》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完毕。 《审批表》第一联(存根)由房地产公司经管科留存,第二联(异动)交房管所作为办理异动的依据,第三联(抄送)为非住宅及市属副局级及以上干部住宅过户、分户、更名专用联填写后,报市局备案或审批。五、凡未按规定审核或采取隐瞒手段提供伪证而力、理的过户、分户或更名,新签订的“租约”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房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营私舞弊,假公济私者,除追回非法所得外,并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处分,凡上级机关发现错力、的过户、分户、更名的案件,有权进行纠正,并限期督办, 同时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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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有住房转让转租办理程序:(一)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二)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转让方提供的资料:⑴同户居住使用 家庭成员共同签字同意转让转租的具结书(需经过公证);⑵租赁证原件、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⑶转让转租协议书原件(自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有效);⑷受理当月租金发票;⑸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经过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⑴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⑵受让人提供有无享受实物分房面积和是否达到住房标准的具结书;收件后由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出具《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受理单》。(四)缴费领证。禁止转让情形:1、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证件;2、属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3、使用权纠纷或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租赁纠纷尚未解决;4、承租人损坏房屋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修复而尚未修复;5、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6、转让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7、同户居住的其他使用人(含临时出国、参军、在大中专院校求学、劳改、劳教人员等)持有异议;8、转让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9、转让转租公房的全部面积超过可享受住房标准;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转让转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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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对于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以双方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过户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称的“合同房”交易。“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不合法,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时有发生。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会向卖方支付3%7E5成左右的房款,待卖方取得房产证,并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再支付另一部分房款。“合同房”交易从签订合同到办理过户期间,往往会出现三种纠纷:其一、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单方面提价,不配合过户。其二、卖房人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其三、因的原因,卖房人迟迟不能取得产权证书,造成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至于在那办理,这些都是在房管局办理的,如何办理,房管局会告诉你详细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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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那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相关知识阅读: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2013 (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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