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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以过户吗?公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公房过户手续费多少?

144****5309 | 2019-03-29 22:24:56

已有3个回答

  • 131****3535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定》从2 000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停止执 行
    附: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
    为加强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作如下规定:
    一、过户
    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单龟(以下简称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要求改由系统内其它企事业法人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过户是
    指承租人因死亡、迁居、申请购房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行为。
    (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过户:
    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或改制需继续租用的;
    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或迁居,与承租人同户籍且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需继续租住的;
    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 由承租人配偶申请购房的;
    4、原承租人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
    (二)承租人申请过户所必备的条件:
    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证明材料及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系同一系统的证明材料。企业兼并、改制还需持有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要求过户的证明文件.
    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新承租人必须是与原承租人同户籍,并与原承租人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且因他处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在特固标准以
    内。需继续租住的新承租人的/顷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近亲属。如有同一顺序多个依法享有共同承租权成员的应在家庭成员中签
    订书面仂。议,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明确过户后的新承租人,方可申请过户.
    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承租人要求由配偶申请购房, 可同时申请过户。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过户:
    1、无合法租赁契约的;
    2、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
    3、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
    二、分户
    非住宅分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变动,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要求对原承租的房屋分开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分户是指享有共同合法承租权的家庭成员,要求分开承租居住房屋的行为。
    (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分户:
    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变动经上级机关同意批:住该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
    2、民用住宅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成年人要求单独承租居住房屋的;
    (二)承租人申请分户所必备的条件:
    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申请分户时,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有关文件,经出租人现场查勘确认要求分户的房屋结构可以自然隔开,并具有可供两个及两个以上承租人分开安全合理使用的条件;
    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分户,须经出租人现场查勘确认房屋分割使用时,不造成生活起居困难,不相互干扰,分户后不造成新的住房困难户。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分户:
    l、无合法租赁契约的;
    2、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将要拆除的;
    3、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
    4、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
    5、房屋户型为单元式厅、室的;
    6、分户后人均使用面积不足十三平方米的;
    7、旧式住宅中共同部位拥挤的。
    三、 更名
    非住宅更名是指承租人因机构拆并,经营转向、企止改制等原因需要更改单位名称并继续租用房屋的行勺:民用住宅更名是指承租人因姓名更改而继续租用房圣的行为。
    (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承租人可以申请更名:
    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拆并、经营转向、企业改制等原因更换厂(店)名称的;
    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姓名更改而改变租约承租人姓名的。
    (二)承租人(或单位)申请更名所必备的条件:
    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申请更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更名的有关文件和证件;
    2、民用住宅承租人更名,承租人必须持有市公安局核发的更改姓名后的户口及居民身份证明。
    四、办理过户、分户、更名的工作程序
    (一)凡申请过户、分户、更名的,由承租人向辖区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 非住宅一式三份, 民用住
    宅一式二份,经房管所审核后上报各所属房地产公司经管部门复核,然后报领导批准,批准后的《审批表》交由房管所办理(非住宅力、理结果抄报市房地局备
    案)。
    (二)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分户,如原承租人死亡或迁居, 须先按规定力、理过户手续再申请分户。
    (三)市属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住房承租人申请过户、分户、更名的,由承租人向辖区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房管所、所属房地产公司两级审核,按月报市房地局批:住后,返回力、理。
    (四) 《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按表上规定的要求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接到《审批表》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完毕。 《审批
    表》第一联(存根)由房地产公司经管科留存,第二联(异动)交房管所作为办理异动的依据,第三联(抄送)为非住宅及市属副局级及以上干部住宅过户、分户、
    更名专用联填写后,报市局备案或审批。
    五、凡未按规定审核或采取隐瞒手段提供伪证而力、理的过户、分户或更名,新签订的“租约”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房管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营私舞弊,假公济私者,除追回非法所得外,并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处分,凡上级机关发现错力、的过户、分户、更名的案件,有权进行纠正,并限期督
    办, 同时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3-29 22:25:43
  • 154****6792

    是可以的,不犯法的。公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过户申请书。

    凡属房改房买卖、交换、拍卖、抵押的,可由当事人凭房产证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属房改房赠与的,可由产权人直接向市房地产估价所申请办理。下面详细说明:

    1、卖方到交易所领取《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书》,自行送达到原产权单位征询意见,并向市房地产测绘所申请测绘房地产平面附图。

    2、买卖双方向交易所提交有关资料,提出交易申请。包括:(1)《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换、赠与的,必须按成本价付清房款;(2)《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3)产权人身份证。

    3、交易所对拟买卖的房改房进行验价、审核、核定税费。

    4、卖方持收据到交易所领取《过户通知书》。

    5、卖方到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补交公摊面积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审核。

    查看全文↓ 2019-03-29 22:25:32
  • 134****0737

    根据《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公房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要求改由相关单位承租使用的行为; 民用住宅过户是指因承租人死亡、户口已迁出本市、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并向管房单位申请改由其他近亲属承租使用的行为。

    (一)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

    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

    申请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申请过户。

    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条件

    (1)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户口已迁出本市,可申请办理过户。

    (2)新的承租人原则上必须是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

    (3)新的承租人,可选择通过公证或诉讼等司法途径确定,也可选择通过近亲属达成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

    (4)协议确定中,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优先,先后顺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无法就承租人过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推举一名承租人代表。承租人代表在与其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签订“承租人代表协议书”后,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承租人代表在处置房屋使用权,包括有偿转让使用权、申请房改、征收补偿等。

    (5)新的承租人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代为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并签订监护人承租保证书。待被监护人成年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办理承租人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3-29 2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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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付钱。付完钱之后进交易中心,给下家查房,审税。需下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简称三证,产权证要上孩子名字的(未成年提供出生证,成年的提供身份证)如果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得去银行以上材料在来一份。且提供四份复印件,银行一份,交易中心三份!不需要办理贷款的,第一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付钱。付完钱之后进交易中心,给下家查房,审税。需下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简称三证,产权证要上孩子名字的(未成年提供出生证,成年的提供身份证),第二步,也就是20天以后,交购买房屋契税过户!20天出产权证。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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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可以过户。公有住房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将自己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有偿转租指公有住房承租人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有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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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通过中介交易,所需费用:(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0.1%(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2、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2)房产权证代办费:价格由中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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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有住房转让转租办理程序:(一)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二)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转让方提供的资料:⑴同户居住使用 家庭成员共同签字同意转让转租的具结书(需经过公证);⑵租赁证原件、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⑶转让转租协议书原件(自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有效);⑷受理当月租金发票;⑸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经过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⑴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⑵受让人提供有无享受实物分房面积和是否达到住房标准的具结书;收件后由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出具《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受理单》。(四)缴费领证。禁止转让情形:1、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证件;2、属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3、使用权纠纷或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租赁纠纷尚未解决;4、承租人损坏房屋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修复而尚未修复;5、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6、转让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7、同户居住的其他使用人(含临时出国、参军、在大中专院校求学、劳改、劳教人员等)持有异议;8、转让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9、转让转租公房的全部面积超过可享受住房标准;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转让转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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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过户手续怎么办?1、卖方所需办理的手续卖方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后一表交由房屋原产权单位(查看是否有约定及单位是否同意上市)、房屋的物管部门(查看物业管理费交止时限及是否有托欠现象)、房屋所有地的拆迁部门(查看是否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填写。填完两个表后上交,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2、买卖双方需共同办理的手续房屋获准上市后,如果卖方也已找好买主,并且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双方持买卖合同、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及身份证、买方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到此为止,卖方手续办理完备。3、买方需办理的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目前暂不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和土地使用年期并加盖印章)、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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