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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先到哪个部门 -

155****1826 | 2018-06-25 20:50:56

已有3个回答

  • 157****8666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政府的一项行政行为。我国一些城市曾出现过一些无效发证的单位,如城市郊区政府、开发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至开发企业自行印制、颁发“房产证”的现象,这些单位颁发的“房产证”是非法的、无效的。

    查看全文↓ 2018-06-25 20:51:17
  • 141****0489

    通常在各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对外办理大厅办理。
    建议打当地114咨询房管局的咨询电话,114都有登记的。再打去问你要办理过户的房产证是属那个房管局管辖的。再要到那房管局的电话,打去咨询地址等相关情况。

    查看全文↓ 2018-06-25 20:51:13
  • 146****1185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
    备注:
    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查看全文↓ 2018-06-25 20:51:09

相关问题

  •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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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登记,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移登记。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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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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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说 的可能是宅基地你有本村户口先办规划建设手续 在办理土地手续再版房产手续 但是有的地方不一定符合规划或者其他宅基地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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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应该由什么部门颁发;是由市(区)县级行政地的房管局才有权颁发::但办理是在市(区)县级行政地的房管局,设立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其它杨构、门门是无权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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