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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可以办厂吗

133****1350 | 2018-06-26 10:33:07

已有3个回答

  • 134****0733

    们的做法是违法的.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你们一方面可以联合其他业主, 到法院告他们. 我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到类似的法律节目, **后是把居民楼改造成工厂的那一家败诉了.

    查看全文↓ 2018-06-26 10:35:21
  • 157****5950

    不能改变土地用途。

    查看全文↓ 2018-06-26 10:34:13
  • 147****0886

    在住宅用地上改建商业建筑的情况,属于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有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土地。
    一、《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四、《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 176号)第二节第(七)也明确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构成非法占用土地。

    查看全文↓ 2018-06-26 10: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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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符合城市规划、报政府批准后,是可以的。但不建议这么做。商业用地的价值是远远高于住宅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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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住宅用地可以买卖(转让)。但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一、城镇居民住宅用地转让登记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缴费——登记发证。二、城镇居民住宅用地转让登记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制式);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制式);3、卖方《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买方《房屋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5、转让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买方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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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必须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一般规委会主要成员为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因此当地一把手必须对此事不反对才有可能;  2、当地规划局、国土部门分管部门、分管副局长、一把手应该支持并同意(主要是规划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变更费用的核定和是否有相应的土地利用指标核定),因此土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同时原则上挂牌、拍卖用地不能变更(除非上述核心政府管理层认为有相当合理的理由);  3、首先土地方向规划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规划审批—国土部门征询意见—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核—国土部门费用核定—规划同意变更,与国土部门签订变更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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