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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诚意金怎么变成了定金

146****6885 | 2018-06-26 20:17:34

已有3个回答

  • 137****0330

    一、什么是购房诚意金?诚意金,只是一个商业上的概念,不仅没有定金的担保、惩罚性质,在我国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其充其量属于预付款或订金,是双方就买卖问题达成初步意向的证明。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意向书中并没有明确约定“诚意金”为定金,其双倍返还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当前,一些不法开发商或者中介利用购房者的法律知识欠缺,有意混淆“定金”、“诚意金”,使其一旦违约也能逃避应有的惩罚。为此,作为购房者应当区分二者之间的不同性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明确所交款项的性质,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诚意金转定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注意意向金转定金的条件中介带下家看过房屋之后,如果下家有意购买,那么中介通过就会拿出一份《居间合同》要求买方签订并支付意向金(或诚意金)。下家签订居间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其中一般会约定如果上家同意下家(即居间合同约定的内容)提出的购买条件,并收受诚意金后,诚意金就转为定金了。如果下家到时拒绝买房,上家就可以没收定金,如果上家拒绝卖房,上家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二)要注意上家实际收受了多少定金诚意金有时会分几次支付,比如约定支付10万元诚意金,分二次支付,下家每次付5万元,上家在收受第一笔5万元后,下家拒绝再付第二笔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上家如果选择适用定金罚则,只能没收已收的5万元,而不能再要求下家再付5万元。因为定金合同是一个实践合同,以实际收到多少为准,不能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三)要注意居间合同中是否有中介代为保管的条款在诚意金转定金过程中,中介起来的作用是很大的。很多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中有一个“中介代为保管定金”的条款,这个条款约定中介从下家处收受诚意金后,由上家出具定金收条并承诺定金由中介保管。这时,上家虽然没有实际收到定金,但由于居间合同上的“代为保管”条款,因此尽管钱还在中介那里,但也认为上家收到了定金,应当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而中介和上家之间,成立了一个保管现金的合同,在符合约定条件时,由中介向上家返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上家不要以为还没有收到定金可以不受约束,其实中介已将责任推给上家了。
    (四)要注意就未决条款磋商不成时定金如何处理居间合同一般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已有约定,如总房价、**的成数、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等。但对另外一些问题,如以银行贷款支付第二期房款的时间、过户交易时间、交房时间等没有约定。如果由于这些问题磋商不能导致正式合同不能签订的,双方往往会对定金是否能够被没收产生异议,进而引起纠纷。这要视未决条款磋商不成产生的原因而定。
    (五)要注意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诚意金按照**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定金分为几种。一般来说,居间合同中约定的定金都是指的“订约定金”。但是,有些合同中约定的是“订金、诚意金、押金”等,但并没有约定其定金的性质,就不能够主张适用定金罚则,而应由上家将这些“订金、诚意金、押金”无息返还给下家。反过来,如果在居间合同中将“订金、诚意金、押金”约定为定金的性质,那么就可以主张定金罚则。

    查看全文↓ 2018-06-26 20:19:45
  • 151****3419

    这个要看约定的,如果你们没有约定为定金,则不能定义为定金,如果有约定,看是否有书面的东西,重要的是看你的目的是希望它是定金还是不希望它是定金
    2017-10-09 09:51评论(0)赞(0)

    查看全文↓ 2018-06-26 20:19:17
  • 135****0663

    诚意金: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

    简单来说:
    诚意金可以退,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定金。
    定金等于直接购买了,如果退就是违反合同了

    查看全文↓ 2018-06-26 20:18:27

相关问题

  • 没交应该先通知你去交,交不上可以和卖方商量一下,实在买不起了,等于违约。定金要没收了。这个不需要通过法院了,是你们之间的合同问题。

    全部3个回答>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全部5个回答>
  • 按照合同法规定‘定金’是不退的。你所交的“诚意金”可以视同‘订金’,这个可以退,具体还要看你与中介的确认书协议条文。如果你觉得确认书协议条文对你有利,那你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去投诉 或者是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拿上你的收据及与中介签署的协议!必要时你可以作一些经济让步,把损失减到**低,毕竟你给中介带来了工作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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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意金为何意?该“金”又称为意向金,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法律上并无诚意金一说,此“金”缴纳后可直接低作房款使用。若达不成购房意向,诚意金可无条件退还。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当然在缴诚意金的同时不能忘记书面协议哦

    全部3个回答>
  •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购房者很容易在 “定金”、“订金”、“认筹金”、 “诚意金”迷失,弄不清这四种对以后的退款是有影响。那么如何在购房付款时区分四金呢?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聊聊四金的区别。 一、 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 订金 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况下,视作预付款。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三、 认筹金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但是“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四、 诚意金 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综上所述,后三者都是可以无条件退款的,即使是这样,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例如在房产中介门店看房时,如果需要付意向金的话,只要收下房产中介开具的收据即可。 对于房产中介人员提出的签订协议的要求,一定要慎重,如果房屋买卖双方仅仅是想建立一个定房关系的话,在签约时,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将“居间协议”附件“房屋买卖协议”划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对于定金退款,是有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