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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买二手房怎么

133****9513 | 2018-06-27 22:27:07

已有3个回答

  • 158****4488

    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大家是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手房的。不过,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手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绝对不可以是小产权房,只能是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
    2、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一定的**款,一般为房屋总价的30%;
    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65岁;
    4、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如果大家符合上述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就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了。
    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咨询,领取申请表
    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共同办理,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贷款所需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受理审批
    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
    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办理抵押
    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发放贷款
    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8、按月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以上就是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非常,**好还是找个正规中介,省事又安心,像跟业主商议价格,按揭贷款网签还有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等等,交给中介来做都是省时省力的。

    查看全文↓ 2018-06-27 22:29:01
  • 142****5837

    可以用但是前提是房东同意你用公积金,因为他的操作周期比较长大约4月左右,并且需要审核两次,在第一次审核时候就必须过户(也就是说房东过户后还要经过一次审批才能房款),建议找一家中介或担保公司来操作这样能很大的加快操作速度省掉不必要的麻烦
    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一、 市管公积金双方所需资料:
    1、 买方:未婚者需借款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外地提供暂住证,学历证明。已婚者需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外地还需提供暂住证。
    2、 卖方:只需房主本人身份证,产权证原件(含共有权证),及指定收款银行的个人结算账号。

    二、 国管公积金双方所需资料:
    1、 买方:未婚者需借款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未婚声明,学历证明原件,外地还需要劳动合同及暂住证,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三张一寸照片,建行还款存折或卡。已婚者需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外地还需提供暂住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三张一寸照片,建行还款存折或卡。
    2、 卖方:需房主夫妻双方身份证,产权证原件(若有共有权证也许提供),建行个人存折。

    查看全文↓ 2018-06-27 22:28:32
  • 133****7157

    可以,再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证明;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工作证明及近半年银行流水;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06-27 22:28:08

相关问题

  • 可以。下面以苏州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举例: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存量成套住房;5、购买住房的**款不低于规定比例;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地区办理需提供材料:1、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协议;3、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存款凭证 (购买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存量住房无须提供) ;4、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不动产权证书》;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和户口簿;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7、单身声明 ;8、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9、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10、个人收入证明。不采用资金托管方式的地区办理所需材料:1、存量房买卖协议(契约);2、《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3、房款预付证明;4、住房成交价格评估报告;5、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不动产权证书》;6、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和户口簿 ;7、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8、单身声明;9、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10、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11、个人收入证明。办理流程:1、(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借款签约手续;2、(质押担保)→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3、(公积金余额质押)→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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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为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为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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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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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贷款咨询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第二步:提交申请1、《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2、所购房屋估价报告书;3、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购房合同》;4、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5、卖方开户存折;6、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第三步: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第四步: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第五步:办理抵押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六步:贷款发放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开具的存折帐户内。第七步:按月还款贷款发放后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每月多少日之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台办理还贷结清手续。第八步: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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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1、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3、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5、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6、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9、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10、合同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三、借款人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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