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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的房屋如何评估

138****4603 | 2018-07-02 09:39:38

已有3个回答

  • 153****2977

    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查看全文↓ 2018-07-02 09:40:31
  • 155****0491

    其实评估价值是看你评估目的来定的。一般有三种情况
    1.抵押贷款:如果住房价值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话,评估价值应该会稍微高于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但是如果住房价值远远超出了你贷款的价值,比如你房屋市场价值为30万,但是你贷款只贷5万,那么评估价值就会向市场价值的底线靠拢,这样可以免去很多手续费等。
    2.过户评估:这个不用说了吧,房地产过户是要交很多税费的,当然是评估价值越低越好。
    3.核实房地产价值以及财产纠纷的问题:这个就应该是比较准确的市场价值。

    查看全文↓ 2018-07-02 09:40:17
  • 142****3059

    没有产权证一般不能评估!评估是评估权益,没有产权证无法评估权益。
    一般来说,无房产证的房屋可分为违章的和尚未办理两种情况。
    如果说是违章建筑,那么一般应按建造成本进行评估,并需扣除折旧。即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来测算房屋价值。如果是可以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则宜采用市场比较法,以市场上有房产证的同类房屋的客观合理价值,扣减该房屋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评估结果。

    查看全文↓ 2018-07-02 09:40:00

相关问题

  • 没有影响。评估方法折叠成本法(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折叠市场比较法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折叠剩余法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折叠收益法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折叠假设开发法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折叠基准地价法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折叠路线价法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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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产权证一般不能评估!评估是评估权益,没有产权证无法评估权益。一般来说,无房产证的房屋可分为违章的和尚未办理两种情况。如果说是违章建筑,那么一般应按建造成本进行评估,并需扣除折旧。即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来测算房屋价值。如果是可以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则宜采用市场比较法,以市场上有房产证的同类房屋的客观合理价值,扣减该房屋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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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法院是可以查封的。《**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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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从我国法律政策上来讲,没有产屋权权证的房子是不被允许进行交易的。因为根据规定,房产的买卖以办理了权属的转移登记(就是所谓的过户)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不能过户的房屋的产权交易。其次,小编也会建议大家好不要买这种房子,因为如果没有产权证那么将不能够贷款、不能够过户、也不能够办理公证,双方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也会是无效的。第三,没有房屋产权证且不能够办理过户的话,那其中所隐藏的购房风险将会很大,不进行过户的话房屋的权还是原来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目前存在好多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无房产证房屋的买卖操作,实际上,买方存在的风险很大。一般公证书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所以存在风险。但是做什么事都不能太肯定,没有房产证对你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要看房子的具体情况而定,房子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是商品房还是农民自有的房子,这些都会影响到你买房子的效力,如果是城市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当然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但农村的房子,没有证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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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购房后,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因开发商方面或者前房东的原因导致被法院查封,当消费者已付清全部房款并已收楼入住,遇到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致使所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情况时,不管当时是否已经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期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开发商已构成了违约。法院的查封系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施行后,《物权法》施行前所查封。消费者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和《**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直接向执行查封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可同时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请求确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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