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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楼市2018年有什么好政策?

137****8933 | 2018-07-03 11:22:25

已有3个回答

  • 131****3875

    随着调控政策的持续,房价总体会呈现稳中趋降走势,故2018年楼市将相对疲弱,预计在2017年商品房销量创下历史新高后,2018年销量将出现负增长。在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思维下,房产税出台的概率仍不大,2018年不大可能进入人大立法程序。
    1.京津冀:出现整一片区人口流失。
    2. 长三角:人口从上海向周边的浙江、安徽、江西等省扩散
    3. 珠三角:核心城市及周边人口集聚力不断强化
    4.三四线中的强者:看好浙闽川皖等省。详细数据分析,戳地产大佬**权威解读楼市
    这是我看的分析比较全面的,希望可以采纳。 一定要耐下心来看看,买房不易,钱不能白花

    查看全文↓ 2018-07-03 11:23:20
  • 141****7166

    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查看全文↓ 2018-07-03 11:23:10
  • 148****6646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我们可以发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侧重全局,侧重住房制度,主要谈了租赁市场、供应方式、调控方式。住建部长的表态,则侧重于商品房市场。这两个表述互为补充,有利于我们全面了解未来的楼市走向。

    查看全文↓ 2018-07-03 11:23:00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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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小产权房**新政策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早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2《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3《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5《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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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报道,数据显示,2018年1-5月,全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发布次数多达159次,比2017年1-5月增加60%,各地发布调控政策的内容包括收紧限购和限售、强化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调整贷款比例、发展租赁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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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关于2018年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的新政策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2、营业税(买方支付):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3、个税(买方支付):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5、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核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核心代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6、登记费: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1)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2)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3)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8、佣金:销售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9、贴花:5元/套二、如果购房时需要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2抵押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3、委托公证费: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三、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1、赎楼担保费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较低收费2000元,龙岗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及大鹏新区设手续费300元。2、赎楼罚息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3、赎楼短期借款利息一般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四、如若买卖方涉外,还会产生如下费用:买卖合同公证费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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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报道,日前有分析人士表示,在楼市调控政策不会松动的背景下,今年房地产市场交易规模将会出现下滑。热点一二线城市在需求压抑许久之后,市场有反弹的动力,但不会出现强烈反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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