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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银行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

152****8713 | 2018-07-06 19:56:35

已有3个回答

  • 143****6178

    《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由于《担保法》禁止用农村宅基地设定抵押,因此,有人认为,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宅基地不可能分离,当然也不能抵押。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
      按照上述规定,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就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而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一种浪费。
      而且,**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另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这样,农村房屋的买卖对象就十分狭窄。基于以上实际情况和规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这也无可厚非。因此,建议借款人可提供房屋以外的其他担保。

    查看全文↓ 2018-07-06 19:57:17
  • 154****3325

    宅基地上房屋财产权可以抵押贷款,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试点地区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授权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县(市、区)。
    第四条 借款人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三)除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外,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并抵押及处置。
    以共有农民住房抵押的,还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查看全文↓ 2018-07-06 19:57:08
  • 156****0960

    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宅基地不得抵押.但根据我国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这两项法律是有一定矛盾的,因为土地是建筑物的基础,房屋和土地不可能分离.所以银行一般不会接受宅基地抵押的.宅基地自建的楼房,只要相关的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抵押的.具体的你可以问相关的银行或信用社.
    办理相关贷款手续:1.携带你的房产证、收入证明到相关银行询问。2、他认为你的房产符合他的要求,一般会指定相应的评估机构对房产估价,3、确定贷款额,自建房一般的抵押额度为五成左右。4、要求你买相应贷款额度的房产保险。5、等待审批后支付。

    查看全文↓ 2018-07-06 19:57:01

相关问题

  • 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并拥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且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内;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同意书;以共有农民住房抵押的,还需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书。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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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可以拿来抵押,但是一般不会有银行同意的,因为存在很大风险。  一、《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由于《担保法》禁止用农村宅基地设定抵押,因此,有人认为,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宅基地不可能分离,当然也不能抵押。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  二、存在很大风险。 按照上述规定,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就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而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一种浪费。  而且,**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另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这样,农村房屋的买卖对象就十分狭窄。基于以上实际情况和规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这也无可厚非。

    全部5个回答>
  • 银行一般不会接受宅基地抵押的.宅基地自建的楼房,只要相关的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抵押的.具体的你可以问相关的银行或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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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一、关于农村宅基地抵押给别人合法性问题农村宅基地抵押是法律禁止的。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中没有专门的、系统的关于宅基地的立法,而是散见于各种法律文件中。《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可见,农村宅基地抵押是禁止的。二、禁止农村宅基地抵押原因1、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目前尚不能允许农村房屋进行抵押。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处分农村房屋,必然涉及到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此种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2、,农村房屋用于抵押,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必然涉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这就可能损害农村集体的利益。3、《**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4、当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宅基地对于农村村民具有强烈的社会保障性质。我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将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抵押,抵押权实现后,抵押人(即农村村民)可能会居无定所,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三、农村宅基地抵押其他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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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有相关规定表示,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也就是说,按照这一规定的说法,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用来作抵押办理贷款的,但这种禁制现已被打破。2016年3月24日,人民银行发布农村“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该办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另外,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并拥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且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内;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同意书;以共有农民住房抵押的,还需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书。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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