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少年

143****9285 | 2018-07-07 22:37:59

已有3个回答

  • 152****5579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如果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企业实际支付的钱款作为实际成本,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进行计算土地会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日期来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
    企业如果因利用土地建造某项目时,应该将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全部转入在土地建造工程上的建工程成本。
    总人言之,土地使用权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的,以及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是可以很长的,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所以土地使用权摊销期十分有限。

    查看全文↓ 2018-07-07 22:38:39
  • 142****3353

    购入土地使用权按几年摊销的问题应当按照购入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确定,一般的情况下:
    1,租赁的有30年的20年的;
    2,划拨的按照划拨用地的使用性质确定,划拨都是公用单位用地一般没有年限限制
    3,出让的按照出让年限确定,一般都在50-70年间
    明确了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以后,你就按照这个使用区间摊销尽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8-07-07 22:38:33
  • 142****2112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70年。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如果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企业实际支付的钱款作为实际成本,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进行计算土地会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日期来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

    企业如果因利用土地建造某项目时,应该将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全部转入在土地建造工程上的建工程成本。

    总人言之,土地使用权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的,以及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是可以很长的,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所以土地使用权摊销期十分有限。

    拓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摊销原则

    1.如果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价值合并计算其建筑的成本,该土地使用权而作为无形资产来核算;

    2.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该楼盘建筑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当计入该楼盘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中;

    3.企业外所购买的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钱款中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以及所购买的房屋建筑的价值的,一般应该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去支付。在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4.如果确实无法在该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分摊。

    5.如果是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一般是计入当期买卖的损益,自用的无形资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中,一般用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6.如果是该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出租的就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一般用其他业务成本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7.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无形资产中包含的经济利益,并且是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那么就应该要计入产品的成本,一般用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查看全文↓ 2018-07-07 22:38:28

相关问题

  •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全部5个回答>
  • 使用权纠纷和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有区别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案件受理。如果是承包经营权,那么以本轮该地剩余承包经营权期限为限。如果是使用权,涉及两个集体组织间的纠纷,不存在剩余年限的问题,一但确权给某一集体组织,而该集体拥有永久的合法使用权,这个集体可以对集体内成员发包该土地。参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  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一)土地侵权案件;(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三)土地违法案件;(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五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人用地五十年。但土地使用者在使用期满时中请续期,可重新剑订合同,支付出让金,并办理登记,而继续享受土地使用权。

    全部3个回答>
  • 一、宅基地分两种:(1)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2)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二、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三、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全部3个回答>
  • 住宅用地**高使用年限70年;工业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体育、卫生、文教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高使用年限40年;综合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商铺作为商业用地其土地使用权的**高使用年限为40年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