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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

138****0782 | 2018-11-26 11:30:31

已有3个回答

  • 145****1143

    住宅用地**高使用年限70年;
    工业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
    体育、卫生、文教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高使用年限40年;
    综合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
    商铺作为商业用地其土地使用权的**高使用年限为40年

    查看全文↓ 2018-11-26 11:31:06
  • 132****4572

    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商铺用地五十年。

    查看全文↓ 2018-11-26 11:31:01
  • 145****6468

    1、商铺等商品房屋产权没有期限。
    2、土地有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3、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商品房还是你自己的。
    只是由于出让金交纳了40-70年,
    之后,则要交纳相应的土地租金也就是出让金(旺铺网)。
    这个国家都有考虑,并且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解答了。
    只是现在还没有一宗用地达到年限。 缴纳多少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估计,**早到2020年以后,**早一批商业用地(年限40年),才会涉及这个问题。
    另外投资商铺需要注意:商铺投资地段是首位重要的,和地段同等重要的有人流量、可视性、可达性,以及投资的安全性是投资商铺几个重要的因素(旺铺网)。评价一个商铺的**潜力,不能看它的今天,要看未来区域市场5年、10年规划和动态的变化。

    查看全文↓ 2018-11-26 11:30:56

相关问题

  •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需要交费,如若交费要按什么标准,这些问题并没有细则规定。温州部分住房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问题已经引发了国家层面关于这一点的初步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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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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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企业实际支付的钱款作为实际成本,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进行计算土地会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日期来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企业如果因利用土地建造某项目时,应该将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全部转入在土地建造工程上的建工程成本。总人言之,土地使用权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的,以及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是可以很长的,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所以土地使用权摊销期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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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纠纷和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有区别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案件受理。如果是承包经营权,那么以本轮该地剩余承包经营权期限为限。如果是使用权,涉及两个集体组织间的纠纷,不存在剩余年限的问题,一但确权给某一集体组织,而该集体拥有永久的合法使用权,这个集体可以对集体内成员发包该土地。参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  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一)土地侵权案件;(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三)土地违法案件;(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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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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