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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居住证

137****6380 | 2018-07-08 00:29:35

已有4个回答

  • 156****3892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人的各地的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所以还是以你们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回复为准!

    查看全文↓ 2018-07-08 00:30:27
  • 143****8228

      东莞居住证办理,是要求公民在东莞居住而且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再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以及相关的证件到的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查看全文↓ 2018-07-08 00:30:17
  • 137****4209

    1、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 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
    (2)数码回执照。 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现在的照相馆老板都很精明,只要你说办理居住证需要照个相什么的,他们立即就懂了。
    (3)居住证申请表格。 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是会要求你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2、办理手续:
    (1)走公司快捷通道。 现在很多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的是人事,是可以帮助员工办理居住证的。如果你是公司职员的话,打电话给人事部,他们会告诉你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般申请表是可以到人事部领取的。你把资料准备好了之后,交给公司的人事部就可以了,就等着他们办理递交给政府的相关部门,等着领居住证就可以了。
    (2)居委会通道。有写地方的小区的居委会也提供办理开通居住证的便捷方式,同样,你只需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把材料准备好,交给他们,等着他们通知你那居住证就是了。
    (3)亲自到政府部门的机构办理。 一般,受理居住证的政府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建议先咨询一下办理居住证要什么资料,直接带好证件和资料过去办理就是了,也很方便的!

    查看全文↓ 2018-07-08 00:30:07
  • 135****8850

    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一般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进行办理的,具体的资料可以咨询当地相关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为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查看全文↓ 2018-07-08 00:29:59

相关问题

  • 您好,申请北京市居住证:1、16周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其父母其中一方满足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则可以跟随其父母办理居住证,只能现场办理不可网约,需带上身份证明,出生证明,住所证明,一张一寸白底照片。2、16周岁以下已经上学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连续就读证明(学生证就可以),需要现场办理,带一张一寸白底照片,详情请咨询所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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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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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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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23项具体规定对相关问题作出了一一说明。该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条例施行前各地已经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持居住证又可享受哪些服务和便利呢?那么在淄博办理居住证有哪些流程呢? 持居住证又可享受哪些服务和便利呢? 六项福利:1、义务教育;2、基础公共就业服务;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3、机动车登记;4、申领机动车***;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正面材料;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淄博市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淄博居住的非淄博市户籍人员。 淄博无须办理居住证的非淄博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其他无须办理居住证的情况: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淄博市居住证的办理材料: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 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淄博市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山东省居住证办理/淄博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件即可。 淄博市居住证的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淄博市居住证的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淄博市居住证的办理地点: 1.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地址: 东一路22号。电话:(0533)2306922; 2.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区分局。地址: 吉祥路。电话:(0533)2135500; 3.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地址: 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37号。电话:(0533)2189585。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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