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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可以做几次

151****4997 | 2018-07-09 18:02:22

已有3个回答

  • 148****5183

    1赠与的话费用很高,评估费貌似按评估的房产价值收。赠与的公证费是百分之二的房产价值,过户时候还有百分之三的税费。办理赠与公证可以附继续居住条件。公证后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变更

    2不如走买卖手续,不需要评估。房产定价的时候只要不低于该地区房产**低指导价格就可以。按**低指导价算出价值的百分之一就。

    查看全文↓ 2018-07-09 18:03:37
  • 131****6294

     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公证机构不受理一下房产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查看全文↓ 2018-07-09 18:03:10
  • 142****8399

    房产公证后再做公证是有效的。
    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
    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后没有期限限制,一直有效。
    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应在2个月内去房产部门过户。

    查看全文↓ 2018-07-09 18:02:47

相关问题

  • 房产证是证明当事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合法证明,公证处不会受理没有房产证的住房产权公证手续。《公证法》规定: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物权法》规定;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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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公证房产证只是产权的确认方式,只要不涉及房产抵押、产权不清、或不允许上市的其它因素,可以夫妻二人共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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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一起买房不是一定需要公证,但是**好进行公证。婚前买房办理公证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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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成为受托人,没有**长年限,可以在公证委托书上注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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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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