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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拆迁没有房产证怎么算?

155****5157 | 2018-07-09 22:39:18

已有3个回答

  • 143****9319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7-09 22:39:58
  • 137****5937

     一,农村的房屋起码要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是城市的房子,必须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拆迁补偿。没有相关证件的不受法律保护,在房屋拆迁前,必须补办相关的证件,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二,房屋拆迁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查看全文↓ 2018-07-09 22:39:44
  • 156****2433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以下两种类型
      1、按照房屋面积拆迁
      2、按照土地面积收储
      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后还可以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绘确定,以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但是如果该房屋使用人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住处或将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继续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应租金的。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另外:对未确权的房屋,如果是《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不完全相同。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没有房产证是很麻烦的,希望房屋都能得到登记,获得国家的承认。

    查看全文↓ 2018-07-09 22:39:33

相关问题

  • 1、首先要看权属证书(产权证)登记的权利人是谁,如果产权证在原房主手中你们看不到的话,可以到相关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房管局)查询、复制登记薄。法律规定:权属证书与登记薄记载不一致的,应以登记薄为准。 2、如果产权登记的权利人是你们家的话,你完全可以拒绝他的任何要求,法律规定:“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而“登记薄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3、如果产权登记的权利人是原房主的话,由于双方没有申请变更登记,仅仅写下证明,则物权没有转移,通俗的说:房子还是人家的。双方仅存在合同及债权关系。 4、如果拆迁的话,赔偿对象一定是产权所有人。 5、由于产权未过户,物权未发生转移,原合同应视为未履行完毕,对方目前的回购要求可以视为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2.5万元可以看作是退还的房款及违约金。 6、现在如果原房主起诉你们的话,法院依据产权登记情况很可能支持他的要求,但你们也可以申请对方退回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因对方违约而对你们家造成的损失。不过赔偿应该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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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房只有一本证,到时候拆迁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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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你所购买屋是已交付使用,并且经区公安分局编列正规门牌号码的,可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房产证有三大作用:一、贷款抵押,银行是不给农村房产证做贷款抵押的;二、子女就近入学,享受九年免费义务教育,而农村**,上学不紧张,子女只要到**上学,**都会收;三、证明持证人房产所有,想办房产证直接到房产局说房子是农村的,这样就不会要购房合同。还有其他的落户方式,例如夫妻投靠落户,单位人才引进落户,政府特殊人才引进落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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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从1987年7月,广州天河区第一个商品房居民小区出现,《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就应运而生。后来,有些地方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称之为《房地产权证》,现在,随着不动产登记的逐渐开展,**终将由《不动产权证书》取而代之。目前,《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并存,都是合法有效的房产权属证书。从1978年开始,国家和企业一方面增加住房投资,加快住房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开始探索改革住房制度。这年9月,中央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一次重要谈话。主要思路就是: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位置。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路子,从而揭开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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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土地证和准建证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如果现在就要拆迁了,一般情况下就办不了房产证,拆迁补偿和有证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合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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