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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保全吗

141****5231 | 2018-07-09 23:38:56

已有4个回答

  • 144****2198

    可以入住。
    法院查封的房产,只是限制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从来不会限制所有权人居住的。

    查看全文↓ 2018-07-09 23:39:59
  • 137****9828

    若被安置人员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纠纷,那么开发商是有权申请法院对安置房进行保全的。

    查看全文↓ 2018-07-09 23:39:53
  • 145****8848

    1、迁房公租赁产权房2种公租赁迁房能申请财产保全; 2、产权房迁并已经安置完毕向院申请财产保全没迁安置完毕能申请财产保全
    追问
    不太明白
    简单的告诉能或是不能好吗

    查看全文↓ 2018-07-09 23:39:47
  • 158****5991

    您好,安置房由于特殊性,房产证办理和过户有一个时间限制,比如需要5年
    这对于买方来说,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可能仅有使用权,而所有权得不到法律保障
    所以通常我们买的都是三证齐全的房子,也就是指契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包括协议、承诺,都不能阻挡利益下的违约,而且是在房产证存在的情况
    市场交易前景并不乐观
    请谨慎考虑
    以及询问三证办理时间
    希望对你有帮助
    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8-07-09 23:39:41

相关问题

  • 既无产权证也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是无法进行财产保全的。但既然是拆迁安置房,应该属于产权房,也有管理单位,为什么会得出两无房产的结论?被申请人在财产保全前的资金流动以及资金转移情况,人民法院是可以通过银行查询的,问题是你究竟掌握多少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账户上没有资金会使你的财产保全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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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确认你的债权有没有充分证据,借条,转账记录等,有没有潜在纠纷,就是债务人不认可情况,有的话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其次,安置房交付,并不意味产权是他的,要提前确认有没有房产证,有没有产权,是不是唯一住房,房子的具体地址门牌等。一切理清就绪后再起诉,以免债务人有时间转移或应对。这都是本人实践经验,不是简单法条,望采纳。

    全部4个回答>
  •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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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已经出售,第三人可能已合法取得房屋,是无法对该安置房采取保全措施的。你可以申请法院保全开发商的其他财产,以有效实现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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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对小产权房不查封的,法院查封的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而小产权房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首先需要了解小产权房的概念。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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