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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保全吗

157****9134 | 2018-07-18 22:03:44

已有3个回答

  • 155****6112

    既无产权证也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是无法进行财产保全的。但既然是拆迁安置房,应该属于产权房,也有管理单位,为什么会得出两无房产的结论?
    被申请人在财产保全前的资金流动以及资金转移情况,人民法院是可以通过银行查询的,问题是你究竟掌握多少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账户上没有资金会使你的财产保全失去意义。

    查看全文↓ 2018-07-18 22:04:55
  • 142****9103

    如果该房屋是婚后购买,则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且不论妻子是否知晓,只要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配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依法债权人可以将配偶一并列为被告。

    查看全文↓ 2018-07-18 22:04:36
  • 153****9339

    动迁安置房共有四种,一部分是可以交易,另一部分则不可以交易: 一是原拆原建的动迁安置房,是有关方面为了安置原住民所修建的新房。
    例如昌平路的静安阳光华庭,就是为了安置回搬居民,将16层以下的房子用作为动迁安置房。转让这类动迁安置房是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 二是为安置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配套商品房规定在5年之内不能转让和出租。 三是为安置动迁居民,由动迁公司通过有关渠道购得的中低价商品房。与配套商品房一样,中低价商品房同样不得在5年内转让和出租。

    查看全文↓ 2018-07-18 22:04:19

相关问题

  • 可以入住。法院查封的房产,只是限制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从来不会限制所有权人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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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确认你的债权有没有充分证据,借条,转账记录等,有没有潜在纠纷,就是债务人不认可情况,有的话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其次,安置房交付,并不意味产权是他的,要提前确认有没有房产证,有没有产权,是不是唯一住房,房子的具体地址门牌等。一切理清就绪后再起诉,以免债务人有时间转移或应对。这都是本人实践经验,不是简单法条,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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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的

    全部3个回答>
  • 您好!如果已经出售,第三人可能已合法取得房屋,是无法对该安置房采取保全措施的。你可以申请法院保全开发商的其他财产,以有效实现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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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对小产权房不查封的,法院查封的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而小产权房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首先需要了解小产权房的概念。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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