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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户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154****5778 | 2018-07-10 00:20:23

已有5个回答

  • 136****1236

    公租房申请材料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
    6、房产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22:58
  • 136****0985

    武汉市廉租房申请必备条件之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因你夫妻二人非本市城镇户口,故不能申请武汉市廉租房。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22:52
  • 134****1393

    不会有影响的··
    其实公租房就是政府为无住房工作人员建设的·
    他和拆迁这块没有影响的·
    之前我去咨询过这个问题···
    你如果实在不放心**好在打电话咨询下公租房申请点的办公人员·
    政府有时候也要随时更换政策的嘛?
    就像上次申请公租房一样··本来**初是有社保、收入限制的才能申请公租房·结果申请人数太少了·不到一两个月的时间就改了政策。没有社保、收入没有限制了·都可以申请了·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22:46
  • 158****4690

    拆迁户并不享有廉租房优先权力,需满足廉租房条件方可申请。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体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1、廉租房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廉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22:40
  • 133****1551

    你好,公租房中规定,享受过拆迁政策的是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此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考虑到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到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因此在申请条件中暂不设收入标准。 各区(县)政府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可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并可适时调整。准入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在公布准入标准前,应当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

    查看全文↓ 2018-07-10 00:22:31

相关问题

  • 1,分配目的不同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2,面向对象不同:安置房: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公租房: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3,所属权: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安置房:安置人对安置房是享有完全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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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政府对公租房拆迁有相关政策,一般情况下是计划经济时代分的那种公租房,属一种福利性质的住房,不是市场出租屋,虽然法理上没有继承权,但在拆迁时不少地方都是将这房子先房改,由家庭内部确定给谁房改,如果家庭内部有矛盾不好按继承法继承的,拆迁只能按谁房改谁就是被拆迁人,房改的价格一般是重置价给原产权单位,即地面上建筑物重建价减拆旧的评估价,取得产权后那就是自已的房地产,户口就不是补偿的障碍了,完全有资格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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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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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了解,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安置房为大产权,可以向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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