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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146****1785 | 2018-07-10 09:28:48

已有3个回答

  • 137****0533

    只要房改后原房产权人(被继承人)没有交过维修基金,继承过户时就应当交维修基金。如果房改后原产权人(被继承人)已经交过维修基金,继承人继承过户时不应再收取。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30:25
  • 154****5589

    1、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2、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3、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4、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5、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30:06
  • 158****1357

    1、交纳维修基金的时间及地点,购房者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市或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室(以下简称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
    2、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 ,到市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
    3、在区县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到相应区,县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
    4、如购房者已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须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前到 市小区办补交维修基金。
    5、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29:58

相关问题

  • 你好,房改房的维修基金可以申请缓交。

    全部9个回答>
  • 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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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在拿到这个房的时候就应该教房屋维修基金的,因为如果不交这一笔钱的话,自己就拿不到准入许可证,也就是契税证,要补土地收益金。  如果不交房屋维修基金房子住可以住,但是自己只有使用权没有出让权。现在2手房交易的话 必须是要3证齐全。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如果在银行贷款,有房屋买卖也就是相当于出让,所以银行会补收土地收益金。

    全部3个回答>
  • 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全部3个回答>
  • 是的,取得住房产权就需要交纳住房维修基金。过户产权房,还需要过户维修基金。如果业主取得产权时,没有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在过户该住房时,需要补缴住房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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