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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带小孩一方能多分割房产吗

137****0826 | 2018-07-10 09:54:11

已有3个回答

  • 155****8969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费等等是一码归一码的。在一方没有出轨家暴等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和债务是双方平分的。并不会因为一方带孩子而多分财产,但是可以要求没有带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55:25
  • 153****7935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55:02
  • 138****1626

    你好! 具体情况可以协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者让对方以房子折抵抚养费。

    查看全文↓ 2018-07-10 09:54:37

相关问题

  • 可以放弃继承权。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男方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共同财产,虽放弃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到女方离婚时可能少分得财产,但不能以此为由抗辩女方的放弃权利,男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权利,无需征得他人许可。放弃的是遗产继承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三个时间点,即继承的时间点、遗产分割处理的时间点和继承权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点。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时点即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人是从继承开始时取得了继承权,其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就取得了继承权。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无须经他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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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继承完毕之后,如果是继承所得共有财产,夫妻俩离婚时才需要分割分配,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依照遗嘱办理的单方继承,这房子是当事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属于继承人个人所有《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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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的,到时候拿着你买房的发票跟结婚证就可以了,上面都有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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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条件就可以,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款比例,**低为30%以上;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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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夫妻共用的财产要同意出售证明,本人拿着房本也可以买卖但是只限于全款,如果之后对方不同意而且已经做完权属登记买房人又是善意取得的话那么你追回房子基本上就很渺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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