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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合同签了购房合同有效吗?

136****9249 | 2018-07-10 12:24:27

已有5个回答

  • 158****8893

    有效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查看全文↓ 2018-07-10 12:27:24
  • 135****9213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业主与买方自愿签订的,有效。
    是业主亲人代签的,业主知道后没表示反对的,也有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业主与买方双方当事人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及是否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是业主亲人代签的,相对于善意的第三人,业主亲人属于表现代理人,第三人会认为这表现代理人是经业主授权的,所以业主知道后没表示反对的,合同也有效。

    查看全文↓ 2018-07-10 12:26:58
  • 133****2354

    你好,给你说下我的购房经历:我们也是通过中介公司购买的二手房,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买方、卖方和中介)中介给我算过户和办理按揭的大概费用时,当时我强烈要求中介公司的人员在算的单子上签字,允许有误差,但是如果超出五百块钱以上由中介公司承担,当时也是害怕中介公司在后面多收费。中介公司人员在反复确定了费用之后签了字,果真没想到,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费用多出了一千块钱,还算好,这笔费用**后还是由中介公司承担的。
    现在很多家中介都会找担保公司,而且费用不菲,估计这家公司也不一定是黑你的钱,但是如果他事先没有给你提过这笔费用的话,是让人很难接受。从你的描述中很难判断这六千块钱是否包含在所有费用11000里面,现在**重要就是你所签的协议,如果协议里有具体收费款项和标准,那么这笔多出来的费用你可以拒接支付;如果你签的协议里只有所有费用你出,而没有具体收费款项的话,你只有吃一堑长一智,下次注意了。

    查看全文↓ 2018-07-10 12:26:17
  • 131****5523

    严格意义来讲合同无效,贷款人必须是产权共有人,不然银行贷款也审不过,给业主钱的人也必须从贷款人的卡过账,如果要继续交易,合同必须重写,将贷款人名字加入购买方中

    查看全文↓ 2018-07-10 12:25:58
  • 144****1464

    1、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2、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3、网签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什么是网签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什么是网签时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查看全文↓ 2018-07-10 12:24:54

相关问题

  • 正常性的应该是签二手房买卖协议,你与卖方的条件款项,都要在协议上,包括何时过户交房,在审批中心过户时,可能还要再签一份协议。也许不同的中介,操作方式不一样,所以**好多了解一下,特别要注意的是合同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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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避税:二手房阴阳合同无效 (作者:张志胜,北京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08 年 3 月,张某通过北京某知名房产中介公司(下称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该房屋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某社区,建筑面积 105 平米,单价约 10000 元人民 / 平方米,总价 1100000 元人民。签订合同时,中介公司声称:可以做一个“避税合同”,让张某少缴税;房主李某不愿意,要求合同单价与总价如实填写,经过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勉强签字同意。 2008 年 4 月 15 日 ,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签订三份协议:《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居间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单价与总价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计算。《补充协议》中约定:房屋单价 5000 元 / 平方米,综合补偿金 575000 元,总价 1100000 元人民币,** 40 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余款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 2008 年 5 月,北京市房价开始下跌,张某开始犹豫不决; 2008 年 5 月 10 日 ,张某明确告知李某,双方之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李某返还张某支付的“定金” 20000 元人民币;同时,张某要求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 40000 元人民币。李某觉得非常“冤屈” ---- 难道自己卖房还卖出了毛病?中介公司更是理直气壮:你张某自己违约,我们不会退还任何费用。 2008 年 6 月,张某将李某和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合同无效并要求李某返还定金支付利息;要求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赔偿损失。 2008 年 8 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作出判决:( 1 )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 )李某返还张某定金 2 万元;( 3 )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 40000 元;( 4 )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二、律师评论 1 、二手房买卖中,“避税”合同、阴阳合同无效。眼下,房产中介公司在促成交易后,唆使买卖双方签订所谓的避税合同 ---- 通过分解房屋总价的方式达到买受人或出卖人少缴税费的目的。当事人对此行为也是将信将疑,加上中介人员的“讲解”,便同意了这个“惯例”。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第 52 条第 2 项)。 2 、“避税”合同、阴阳合同无效之后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恢复原状是基本的后果: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合同法第 58 条)。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与依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情形相似:合同一方因为对方违约而行使解除权后,对方并不因此免除违约责任。本案中,合同双方恶意串通,都存在过错,因而,法院并没有支持张某的赔偿请求。 3 、“避税”合同、阴阳合同无效,中介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作为居间合同的当事人,中介公司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 425 条第 2 款)。因此,本案中,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是没有疑问的。但是,中介公司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责任,这两个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4 、合同无效,房价涨跌的损失由谁承担。双方签订合同至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期间,房价可能发生变化:房价上涨,购房人可能需要支付更多的金钱才能买到同样大小的房屋;房价下跌,卖房人的房屋贬值,遭受损失。这部分损失,划定责任承担时,应当视情况而定: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是,双方都有恶意的时候,此类损害赔偿的要求很难得到支持。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52 条第 2 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58 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25 条第 2 款: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需家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原创作品,切勿抄袭,侵权必究) 作者简介:张志胜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知名学者型律师,曾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专访; 2005 年,被司法部选调参加司法考试 ( 律师执业资格考试 ) 阅卷,主阅论述题第三题。 2006 年参加美国华盛顿大学重点项目调研。张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来 , 一直专注于经济纠纷与刑事辩护的处理,成功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联系电话: 010-67675113 , , ;张律师主页: http://www.yyylaw.com ;驾车或乘车路线:京广桥下车即到。  

  • 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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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私下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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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已经签署既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是附条件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没有签订时间,证明方式可以用推理方式,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上肯定有付款日期和交房日期,按照日常习惯进行推理,签订时间肯定要早于付款时间和交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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