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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交房后违约金会给吗

142****4181 | 2018-07-11 10:20:26

已有3个回答

  • 133****5353

    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
    特别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的购房合同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收房处理,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就是你的损失。
    要避免这种损失,可以转守为攻,就是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建筑工程备案证是否已经办理,建筑规划是否已经验收,消防是否验收,水、电、气是否已经通了。房屋的建筑质量有什么问题,总之,不收房的过错不在自己,这样才能避免损失。
    如果合同没有以上的或者其他的对你不利的条件,晚点收房是不会有太大的损失的,业主不收房给开发商缴纳违约金好像还没有听说过。

    查看全文↓ 2018-07-11 10:21:11
  • 143****7209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7-11 10:20:57
  • 154****0837

    开发商不交房或则交不了房,先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行就只有起诉,如果烂尾只有请求政府介入,建议不要断供,断供后房子就不是你的了,是银行的了,银行会拍卖房子,拍卖房子的钱银行先拿你的贷款金额和违约金,有可能你的**就没有了,还有会影响你的信用!

    查看全文↓ 2018-07-11 10:20:50

相关问题

  • 买房遇上烂尾楼怎么办?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之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现破产、外逃、刑事拘留等个人状况,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网签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约定按照商品房网签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开发商如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房的,每日按总房价款0.05%的标准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购房合同继续履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宽限期仍未能交房的,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的解约权是合同赋予购房人的一种选择权,即购房人可以选择行使该权利——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不行使该权利——合同继续履行。根据购房人的不同选择,开发商承担不同的违约责任。一旦发生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律师建议购房人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违约金索赔诉讼,获得有效的法律判决,从而将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和违约金计算等重要事项以法律认可的形式和手段固定下来,往后无论开发商何时实际交付房屋,均不影响购房人获得违约赔偿的权利,同时也不影响购房合同的继续履行。至于后期违约金能否拿到手,则是判决是否能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若房屋无法按时交付 买家应尽早提出起诉还有另外一种房屋无法按时交付的情况,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建成前倒闭,楼盘烂尾,无法交付。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购房人立刻进行起诉,由法院对开发商包括烂尾楼盘和土地在内的财产进行司法查封,后续通过拍卖变卖财产,偿还购房人的购房款。对购房者十分有利的是,人民法院曾就上述问题发出《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明确: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银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现在,一套房屋的价格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买一套房子往往集中了一个家庭的大部分金钱财产,任何购房过程中的差错都可能给购房者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收楼或发生任何违约情形时,可向专业人士寻求指导和建议,切忌盲目与开发商签订补救性的书面协议,造成合法权益受损或难以维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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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烂尾楼开发商都会屯着,宁可不卖,这样他们从银行贷来的钱就没办法还,银行收不到钱财政就紧张,而他们的财政一旦出现问题就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吃喝拉撒,政府自然就会出面,问题就自然解决了,烂尾楼是其实更像是政府的小金库吧,而且掏钱的时候还是名正言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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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如发展商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若宣告破产时房屋尚未建成,则会造成开发商对购房者不能履行责任的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屋的产权归属会产生不同影响。购房者买房时要注意房子的销售手续和产权是否明晰;该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是否被抵押,抵押期限以及如何解除抵押;如果是拍卖房,应弄清产权过户手续是否已经办理等。必要时,可以向律师咨询。(2)如果开发商破产后房子已建成,购房者则可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者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该房企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如果已经合法注销,则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由于开发商违规建设、出现经济纠纷或者资金短缺而导致楼盘停工延期交房或者烂尾的情况不在少数。又逢年底,回家买房置业的人不少,在买房时怎么才能防止烂尾的情况发生呢?好选择有实力的品牌开发商,买房时注意看下五证是否齐全,另外,在买房时,选择主体工程已建2/3的楼盘,这样烂尾的风险小一点。出现烂尾的情况,维权比较困难,业主也闹心,所以在买房时,一定要多观察多注意,房烂尾风险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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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日,武汉烂尾了17年的绿洲大厦终于“复活”了,该大厦由山河建设集团下属子公司接班,项目将于9月30日之前完工,届时大厦将更名为“山河商务大厦”。更重要的是,那些购买了此楼的业主们将能够解套。 “绿洲大厦” 绿洲大厦是1992年湖北原计委批准,省水利厅下属排灌公司与一家开发商联合开发的“鄂水大厦”,层高22层,用地性质是划拨。到了1995年,绿洲集团收购后将其更名为“绿洲大厦”,建筑性质变更为商业服务或高档酒店,并违章加盖至26层,1998年因资金问题停工。2009年,由新接盘的武汉胜宇置业将其所属的10个楼层更名为“快乐时光国际公寓”,项目变更为小型商品房。后因资金问题和违规审批问题再度烂尾。 买到烂尾一般有四种情况 1、如果买到的楼盘目前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烂尾情况,应该给出开发商筹资时间,完成后续开发,这样才能降低损失。 2、如果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破产不可避免,则不能将房子退还。因为开发商资金链已经断裂,购房者即使退房也只能拿到一纸单据。此时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关系由买卖关系变成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开发商破产清算后,根据破产法偿债顺序规定,在得到补偿款方面,买卖关系要优先于债主关系。 3、如果全体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必须步调一致。如果有先后的情况,那么后来者可能无法得到赔偿。 开发商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楼盘烂尾,让购房者蒙受损失,所以未雨绸缪很重要。 如何避免买到烂尾楼 一般来说,买房前需要了解楼盘的所有手续,能够上市销售的房子,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必须齐全。 再者房子烂尾的开发商多数是中小型房企,如果不知道怎么判断开发商的实力,可以看看开发商以往的项目运作情况,品牌知名度这些公开信息。 另外,虽然烂尾的主要责任不在政府,但政府作为土地出让方,在城市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在面对烂尾楼时因积极找出问题,协调各方解决好烂尾问题。 关于月供问题 这也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月供是你和银行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而烂尾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断供,还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至于烂尾的损失,只能向开发商追讨了。

  • 烂尾房是指那些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上马,或者错误判断供求形势,开发总量供大于求,导致大面积空置,无法回收前期**,更无力进行后续建设,甚至全盘停滞的积压楼宇。“烂尾“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房产推出销售的时候的,而是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一步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