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集资建房属于房改房吗

133****4258 | 2018-07-11 13:15:04

已有5个回答

  • 138****7387

    您好:
    1、首先,标准价的产权证只能说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拥有其中部分价值份额,产权人要想上市交易,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
    2、如果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后,售房款在扣除税费后,由产权人和原产权单位按照房屋所有权份额比例进行分成。产权人也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补齐标准价和成本价的差额,将标准价变成成本价,就可以拥有房屋全部产权。特别注意的是,已经按照标准价出售的公房,原产权单位无权按照原价格收回。
    3、产权人告知原产权单位是否履行优先购买权而原产权单位不表态,并且在交易管理部门致函敦促后超过10天时限的,视为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职工可直接上市交易。
    4、对于房改房来说,区别成本价和标准价的不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一般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如上市交易需征得单位同意。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16:53
  • 139****1507

    产权性质不同

    集资房:

    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非本单位职工是不可以购买集资房的,因为这种行为已违背长春市的房改政策。

    房改房:

    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职工的享受国家一定优惠政策的房屋,其在上市转售时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成本价)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标准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16:28
  • 139****4193

    2002年之前,为了解决单位职工住房紧张问题,全国大搞集资建房,2002年之后国家就禁止了,原因是土地是划拨的不是出让的实质上享受了政府补贴又不符合土地政策,相当于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另外其土地证中注明是划拨性质,贷款抵押银行一般都打**。
    二是有钱的单位职工能享受,没钱的单位建不起,导致同一城市同一级别同一财政住房分配不公,只能认定单位已经解决了你的住房问题,但是它不是房改房。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16:10
  • 154****9531

    产权性质不同
    集资房:
    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非本单位职工是不可以购买集资房的,因为这种行为已违背长春市的房改政策。符合购买集资房的条件是,首先购房者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同时要求没有参加过房改或享受过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没有住房或住房达不到标准,以上三项必须同时满足才可购买集资建房。如果非本单位职工想要购买企业的集资建房,则必须要等到集资房房主办理产权证的一年以后,方可按照二手房办理交易。单位集资建房,办理产权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集资建房办理产权,视同为商品房交易,收费标准应按照商品房交易的标准执行。即:单位向购房职工收取总房价1.5%的契税、总房价2.5%的物业维修基金以及每平方米3元的手续费。
    房改房:
    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职工的享受国家一定优惠政策的房屋,其在上市转售时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成本价)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标准价)。 成本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赠与,在收益权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按照现行的规定,成本价的产权人可选择两种收益方式:1.直接上市进行交易,由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照这种方式的话,房屋售价每平方米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产权人要和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具体是每平方米在4000至5000元的部分,80%归个人所有,20%归原产权单位所有;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50%归个人,50%归原产权单位。2.产权人先将成本价房变为商品房然后再上市交易,具体操作是由评估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按照市场评估价的3%到房管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再凭补交手续到房管局权属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这样,成本价产权证就变成商品房产权证了,这种情况下,售房款除税费外,收益全部归产权人所有。标准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权归产权人所有,而在处置权和收益权上就受到很大的限制了,标准价的房屋也不能赠与。首先,标准价的产权证只能说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拥有其中部分价值份额,产权人要想上市交易,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后,售房款在扣除税费后,由产权人和原产权单位按照房屋所有权份额比例进行分成。产权人也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补齐标准价和成本价的差额,将标准价变成成本价,就可以拥有房屋全部产权。特别注意的是,已经按照标准价出售的公房,原产权单位无权按照原价格收回。产权人告知原产权单位是否履行优先购买权而原产权单位不表态,并且在交易管理部门致函敦促后超过10天时限的,视为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职工可直接上市交易。对于房改房来说,区别成本价和标准价的不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一般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如上市交易需征得单位同意。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15:46
  • 145****6210

    什么是集资房,房改房与集资房有什么区别呢?
    什么是集资建房 房改房与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集资建房 房改房与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集资建房
    1、“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
    2、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宅的产权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也就是说,个人按政府优惠后的房屋建设成本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3、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特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限制。
    4、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5、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
    房改房与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1、首先,标准价的产权证只能说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拥有其中部分价值份额,产权人要想上市交易,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
    2、如果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后,售房款在扣除税费后,由产权人和原产权单位按照房屋权份额比例进行分成。产权人也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补齐标准价和成本价的差额,将标准价变成成本价,就可以拥有房屋全部产权。注意的是,已经按照标准价出售的公房,原产权单位无权按照原价格收回。
    3、产权人告知原产权单位是否履行优先购买权而原产权单位不表态,并且在交易管理部门致函敦促后超过10天时限的,视为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职工可直接上市交易。
    4、对于房改房来说,区别成本价和标准价的不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权归职工个人,一般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如上市交易需征得单位同意。
    综上所述,房改房和集资房在产权以及买卖交易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两种房屋是否能够出卖的关键是买房是否取得了全部产权,手上拥有这种类型房产的你们就要注意,如何买卖小编已经介绍完了。

    查看全文↓ 2018-07-11 13:15:27

相关问题

  • 2002年之前,为了解决单位职工住房紧张问题,全国大搞集资建房,2002年之后国家就禁止了,原因是土地是划拨的不是出让的实质上享受了政府补贴又不符合土地政策,相当于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另外其土地证中注明是划拨性质,贷款抵押银行一般都打**。二是有钱的单位职工能享受,没钱的单位建不起,导致同一城市同一级别同一财政住房分配不公,只能认定单位已经解决了你的住房问题,但是它不是房改房。

  • 2002年之前,为了解决单位职工住房紧张问题,全国大搞集资建房,2002年之后国家就禁止了,原因是土地是划拨的不是出让的实质上享受了政府补贴又不符合土地政策,相当于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另外其土地证中注明是划拨性质,贷款抵押银行一般都打折扣。二是有钱的单位职工能享受,没钱的单位建不起,导致同一城市同一级别同一财政住房分配不公,只能认定单位已经解决了你的住房问题,但是它不是房改房。

    全部2个回答>
  • 2002年之前,为了解决单位职工住房紧张问题,全国大搞集资建房,2002年之后国家就禁止了,原因是土地是划拨的不是出让的实质上享受了**补贴又不符合土地政策,相当于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另外其土地证中注明是划拨性质,贷款抵押银行一般都打折扣。二是有钱的单位职工能享受,没钱的单位建不起,导致同一城市同一级别同一财政住房分配不公,只能认定单位已经解决了你的住房问题,但是它不是房改房。

    全部3个回答>
  • 如何申请广州市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哪些家庭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本文主要阐述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和申购资料,为需要申请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的居民提供参考。 经济适用房的申购程序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 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m,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注: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

    全部5个回答>
  • 按政策规定,一户家庭分别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和一套集资建房,集资建房已按普通商品房价格补差或按政策进行了清理规范的,也不能再参加集资建房和统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