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如果儿子没有遗嘱将财产留给他人,父亲完全可以继承儿子财产,如果你是哈尔滨的可以直接找我办理继承公证
全部3个回答>母亲和儿子继承房产哪个合算?
144****9388 | 2018-07-11 2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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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969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继承,赠与,买卖,三种过户方式没有绝对合适,只有相对合适。具体的需要看父母和子女持有住房情况来定。
查看全文↓ 2018-07-11 21:01:14
买卖方式,如果住房是父母合法拥有满2年,又是父母家庭为一住房,子女名下也没有其他住房,这种情况下买卖过户合适。这种情况下买卖过户可以省去营业税5.55%和个人所得税1%,缴纳契税可以减半征收。所以买卖过户很划算。
赠与方式,如果住房不是父母名下唯一住房,没有持有满2年,子女名下也有其他住房,这种情况下赠与过户相对划算,可以省去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继承方式,办理继承需要父母死亡后,才可以办理,税费只有继承公证费2%,其他有手续费几百元,单纯说省钱情况,继承过户是**省钱的。
但是继承和赠与得到住房,以后子女想卖掉,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继承或者赠与时候的花费,这个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
148****7145
您按照继承婚姻规定继承所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由继承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7-11 21:00:49
母亲弟弟都放弃继承则房屋由哥哥继承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论否增加姓名都属于共同财产增加姓名妨
母亲弟弟要求继承并赠与给哥哥则继承房产属于哥哥财产增加姓名需要经哥哥同意办理赠与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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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103
您好,按照继承法和婚姻法的规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7-11 21:00:26
如果母亲和弟弟都是放弃继承,则房屋由哥哥继承,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否增加姓名都属于共同财产,当然增加姓名也无妨。
如果母亲和弟弟是要求继承并赠与给哥哥一个人的,则继承的房产属于哥哥的个人财产,如果增加姓名需要经哥哥同意,办理一下赠与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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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002
已经共同由母亲和儿子共同继承的,则房屋权属已经确定归属母亲和儿子所有,这个时候不能再放弃继承,如果母亲放弃,则放弃的是所有权。
查看全文↓ 2018-07-11 21:00:07
可以考虑通过赠与的方式,由母亲将房屋赠与儿子所有,当然通过买卖的方式也是完全可以的。 -
153****1220
不一定。
查看全文↓ 2018-07-11 20:59:51
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父亲先死亡时,房子先分一半归母亲,另一半作为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和孩子共同继承,如果父亲死亡时孩子的爷爷奶奶还在,老人也有继承权。如果老人先于孩子父亲死亡,继承人只有母子2个的,房子的一半一般是母子平分,每人四分之一。
如果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人只有孩子和母亲的情况下,一般是母子一人一半,但如果母亲或儿子中有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多分;儿子已经成年、有条件却没赡养父亲的,应当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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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先是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你母亲立遗嘱只能处分她自己的2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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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你母亲既然有遗嘱了,房产应该留给儿子的。除非,房产不是你母亲自己的,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共同所有,你母亲只能分配她自己的那部分。建议去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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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赠与。继承赠与不仅不用支付任何费用,而且还可以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买卖房产需要支付中介费、印花税等费用,所以继承赠与更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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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母亲的想法了 因为那套房子是母亲和儿子的共同财产 所以要经过母亲的同意才能把房子的过户到儿子的头上 至于过户 简单的很 拆迁后也能的 毕竟那还是有你的房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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