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维修基金可以用于业主赔偿吗

131****8233 | 2018-07-11 23:38:21

已有3个回答

  • 142****4639

    维修只管维修,不管赔偿损失。
    维修资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查看全文↓ 2018-07-11 23:39:00
  • 142****6761

    房屋漏水造成的家具损失不可以使用维修基金的,维修基金是针对小区物业公共部分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不能用于房屋内部及业主个人财产赔付的。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查看全文↓ 2018-07-11 23:38:55
  • 147****3499

    房屋维修基金本来就是业主自己的钱,用于质保期过后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房屋质量有问题应该是开发商负责赔偿的,如果用维修基金那不是用业主自己的钱赔偿自己吗?

    查看全文↓ 2018-07-11 23:38:49

相关问题

  • 税只有一个,就是契税。费就是办产权时候登记费、工本费等也就百十块钱。其他都是开发商或者物业乱收的,什么维修基金啊、一户一表费啊,很多。

    全部4个回答>
  • 在中国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全部4个回答>
  • 可以。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
  • 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及增设。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物业内业主或者单幢物业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屋顶、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有关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维修资金使用条件使用维修资金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维修、更新、改造或增设。2.保修期满。3.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全部3个回答>
  •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