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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购买净地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计入哪个科目

153****3094 | 2018-07-12 09:51:56

已有3个回答

  • 144****3476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开发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筑物,应将形成房屋、建筑物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明细科目,道路、围墙、绿化等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及其他土地使用权价款仍保留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核算并摊销。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当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投资者投入时)、“资本公积”(行政划拨取得时)科目。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当工程动工时,将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其他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仍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当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与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转入固定资产。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查看全文↓ 2018-07-12 09:53:33
  • 145****1703

    具体要看情况而定:
    如果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出租赚钱租金的,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下,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如果非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关用处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然后每月摊销计入成本费用中去。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等的,应做为存货,计入开发房屋的成本里去。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为自己建造办公楼等的,应计入无形资产。

    查看全文↓ 2018-07-12 09:53:05
  • 134****1705

    1、如果这块地用于开发项目,应该记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贷:银行存款
    2、如果这块地暂时没有确定使用用途,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

    查看全文↓ 2018-07-12 0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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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要计入房屋价值里去,要作为房产核算的,计缴房产税 借: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或在建工程)贷: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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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时应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核算: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购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记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一直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但此时土地使用权与相应的厂房等资产是分开核算的。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土地使用权由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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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好意思,建议去税务局进行查询,我门多这个不是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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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方面,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118号)文件执行。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和原厂土地转让收入,重点审核有无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有无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有无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和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4)印花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 162号),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合同双方不需要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契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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